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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重於銀子!政治人物興訟 贏了官司氣就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08 11:03:46  


  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政治人物之間的訴訟,其實是“面子”重於“銀子”。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為“麻將說”控告李登輝損害賠償案為例,宋楚瑜原請求一千萬元賠償金,“最高法院”早於去年四月即判准二百萬元,並命李登輝在三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定讞。 

  可是,迄今為止,並未見宋楚瑜聲請執行。為什麼?其實,宋楚瑜興訟只是要討個公道,吐口怨氣而己,並不缺這兩百萬元,本案自一審迄三審,各大報、電視、外電均長篇累牘報導,打贏官司,名譽回復了,氣也順了。“面子”、“裡子”都有了,還需李登輝再登什麼報紙、道什麼歉? 

  同理,陳水扁與宋楚瑜、連戰的官司,是否繼續糾纏不清,關鍵也繫於雙方“這口怨氣是否已經順了?” 

  中國時報指出,看來宋楚瑜、連戰與陳水扁的訟爭,似乎是方興未艾,至少“宋、陳密會案”目前還在高院訴訟中,絲毫無和解跡象。 

  柔性政變案,陳水扁已經敗訴定讞,若連、宋聲請台北地院民事執行,陳水扁充分合作,繳完兩元,並在中時等三大報頭版登報道歉一天,算是花錢(廣告費少說也要兩百萬元)了事。 

  假若陳水扁堅持“不合作”,連宋也不鬆手,雙方再次摃上。那麼戰線再次延長,民事訴訟程序馬上轉為強制執行的查封、拍賣程序。 

  兩元賠償金部分,還算簡單,連宋只要聲請扣押陳水扁的銀行存款,強制執行清償兩元即可,這部分程序並不困難,只不過,對卸任陳水扁而言,“面子”太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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