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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樣學樣 趙建銘也要求釋憲、停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30 17:16:08  


  中評社台北5月30日電/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等人所涉及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首度開庭。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趙建銘、趙玉柱庭訊中都否認犯罪,表示並無利用重大訊息不法獲利。辯方律師同時聲請釋憲並暫時停止審判,不過這部分仍待合議庭審酌。

  中央社報導力依檢方起訴指出,趙建銘與台開公司前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曾於2005年7月間於三井餐廳吃飯,當時談及台開重大利多訊息。

  檢方認為,趙建銘事後將聽到的重大訊息告知趙玉柱,兩人並以盤後交易方式,與游世一、前國票金董事蔡清文等人,買進彰銀持有的台開股票,事後脫手牟利,總計不法所得逾新台幣1億元。

  今天的準備程序庭,重點在訊問被告對起訴事實意見、是否認罪、確認起訴證據有無證明犯罪能力,及整理全案爭執點。被告趙建銘、趙玉柱、游世一、蘇德建等四人出庭,高院由楊昭男擔任受命法官。

  趙玉柱表示,他沒有參加三井宴,會買股票是因為蔡清文介紹,信任他的專業判斷才買,且都是用個人的錢購買,跟趙建銘無關,也未從趙建銘方面得到甚麼重大訊息。

  趙建銘說,他只去吃了一頓三井宴,當時並沒有聽到什麼重大訊息,後來也僅跟父親提起“彰銀要賣股票”,根本沒有所謂內線交易,要不要買股票也是由父親自己決定。

  他舉例,如果郭台銘拿了一個假的LV,旁人會認為是真的,若是乞丐拿了一個真的LV,會以為那是假的。他希望法官明察秋毫,查清楚他在三井宴聽到的內容,以及事後向趙玉柱說的內容,不要受政治及媒體干擾。

  趙建銘委任律師顧立雄指出,到底何謂“犯罪所得”,在法令內並沒有明確規範,違反法律明確原則,因此將就證券交易法部分法條聲請大法官釋憲,並要求法院暫停審判。

  不過,公訴檢方認為刑法中已有明確說明何謂犯罪所得,且法條內容可經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不違反法律明確性,沒有必要聲請釋憲。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六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趙建銘有期徒刑七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三千萬元;趙玉柱判刑九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三千萬元。另外,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判刑七年兩個月,併科罰金六千萬元;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判刑七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底以原審在判決犯罪所得金額的認定方式上有瑕疵,起算時點、金額計算方式未明確等理由將全案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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