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3日電/男子蔡文甲在2006年反貪腐運動期間向“立委”爆料,指反貪腐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曾出入台北市知名的薇閣精品旅館,遭施明德控告誹謗。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為他爆料內容不實,判處拘役十天,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報道,今天發布的判決書指出,蔡文甲於2006年反貪腐運動期間,向前民進黨“立委”林國慶爆料,指2006年十月十一日凌晨,正當警方驅逐紅衫軍群眾時,看到施明德出現在薇閣旅館。林國慶後來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開此事,結果兩人分別遭施明德控告妨害名譽及提出民事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蔡文甲爆料內容不實,有毀損他人名譽的犯行,因此判處他拘役十天,可易科罰金。審酌蔡文甲沒有前科,又罹患肝疾病,因此給予緩刑。
不過,本案的民事部分,法院在今年二月間則判處林國慶與蔡文甲兩人應連帶賠償一百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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