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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談巴紐案 暗指黃志芳應為全案負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12 12:44:09  


邱義仁接受綠媒專訪談巴紐案,把責任全部推給黃志芳。(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5月12日電/因巴紐案請辭的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5月11日接受親綠的《自由時報》專訪,完全撇清他在巴紐案的責任,表示他沒有下令黃志芳或“外交部”會計部門把錢匯出去,“外交部”讓金紀玖、吳思材開聯名帳戶,還是黃志芳後來告訴他的。邱義仁也挑明,“外交部”應該有人出來承擔責任。

  陳水扁昨天回到故鄉台南縣,台南縣長蘇煥智轉述扁的說法指出,“巴紐案是被中間人騙去,沒有貪瀆的問題。” 

  蘇煥智表示,巴紐案比較有問題的,在於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為何將錢匯到私人戶頭,而非匯至較有公信力的戶頭。他轉述,陳水扁當時表示“外交部”這樣做早有先例。

  邱義仁接受《自由報導》專訪時表示,巴紐案3000萬美元遭侵吞一案,已經讓他與政府相關官員身敗名裂,但他仍力圖真相可以公昭於社會。為示他的清白,他與前妻、在美已成年的兒子,全家人在海內外的帳戶,他都願意讓檢方進行徹底調查,證明沒有一分錢進入他與家人的戶頭。

  邱義仁受訪時,也非正式證實,他和金紀玖根本就是朋友。他解釋,他之所以為持續相信金,“最主要是因為工作的確有所進展,包括巴紐的代理部長、部長、甚至總理,都有跟我們見面,黃志芳就在“第三國”與他們的總理見面,有這些具體的接觸,還有一些草約,所以不是空口說白話,的的確確有一些成果出現,當然會有一種相信的感覺,也會讓這種信任關係持續下去。”

  邱義仁還說,當時如果沒有進展,而純粹只有朋友關係,也不會走到今天這種情況。

  至於,決定在新加坡開金與吳的聯名帳戶,到底是誰的決策?邱義仁說,他不可能去指示這種執行面,“外交部”現在的說辭有兩種,一個說辭是奉邱秘書長指示去做,另一個說辭是巴紐方面堅持要設一個專戶,展示那些錢,表達台灣方面的誠意,他們才要開始來進行。這都是“外交部”的說法。

  邱義仁表示,依他過去一貫做事情的型態,這不符合他的習慣,他現在也完全沒有任何記憶,他有什麼開帳戶的指示,他不可能去了解或去指示這麼細節的事。

  邱義仁也澄清,他沒有下令黃志芳或“外交部”會計部門把錢匯出去。他表示,實際在談,是他們(“外交部”)在談,談到什麼地步,他們認為可以匯時,他們就去處理了,他連談到什麼進度都不清楚,怎麼有可能去下這個令?
 
  邱義仁說,他是事後才知道“外交部”為巴紐案開了金紀玖、吳思材的聯合帳戶,是黃志芳告訴他的。他已經知道一段時間,後來還幫忙去追人。

  對於,談建交時有沒有另外答應給掮客多少錢?邱義仁也撇清強調,金紀玖在整個過程中,從來沒有跟他談過錢的事。至於金怎麼跟吳思材講?又怎麼跟“外交部”講?他不知道。

  至於,有沒有跟吳思材談到佣金?邱義仁表示,都是金紀玖和他在聯繫,吳思材沒有跟他聯繫。

  針對金、吳一度指出,指3000萬美元都是工作費?邱義仁認為,這種說法很離譜,若全是佣金工作費,那巴紐為何要與你建交?這用常識就可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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