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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機密經費流向何方?黃志芳一問三不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02 15:58:02  


  中評社台北5月2日電/台“外交部長”黃志芳今天指出,3000萬美元機密外交經費款項是否仍存在中間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帳戶內,“得到的訊息是比較混亂的”,若錢還在就比較好處理,若錢已被轉移出去,仍可透過法律互助機制及國際洗錢防制合作一路追查資金流向,透過司法途徑應可追回這筆錢。

  根據中央社報導,“外交部”於2006年3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3000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新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

  黃志芳上午在“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開記者會後,也跟進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此事,媒體詢問這筆款項是從何而來?是否仍存在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

  黃志芳說,這筆3000萬美元款項涉及機密外交工作,是由“外交部”預算支應。先前透過管道查詢,這筆款項還在,但是過去一兩個月前開始採取追討行動時,“得到的訊息是比較混亂的”。

  他說,日前“外交部”已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凍結金吳二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帳戶資產,新加坡高等法院已裁准並凍結兩人帳戶,但還要一段時間才會通知帳戶裡剩餘款項,“法務部”也會透過法律互助機制處理。

  黃志芳指出,如果這筆錢還在,就好處理,如果錢已被兩人轉移出去,根據“外交部”與“法務部”私下討論結論,這情形仍可透過法律互助機制及國際洗錢防制合作,一路追查資金流向,透過司法途徑應可追回這筆錢。

  至於這筆合作款項,巴布亞新幾內亞到底有沒有收到?黃志芳說,“外交部”目前沒有任何資料可以判斷。

  媒體也詢問建交過程提款機制究竟是如何設計?黃志芳說,這涉及機密外交,不便公開談論機制,不過,當初這筆合作款項是為了取信當事國,因為當事國聲稱與台灣建交要承受很大風險及損失,為了保障台灣權益,“外交部”沒有把錢匯給當事國政府,而是匯給中間人,並言明建交後,這筆合作款才可以匯給對方國,只是到最後,負責為此機制把關的人出了問題。

  黃志芳說,為了把錢追回來,“外交部”窮盡各種管道找人,“外交部”人員去了洛杉磯至少四次,去年春節期間,甚至犧牲假期,守在金紀玖太太洛杉磯住所前,希望勸說金紀玖還錢,“外交部”種種努力不足為外人道,當初是認為若能圓滿解決,不讓事情檯面化,最符合台灣利益,現在採取法律行動,是因為窮盡各種可能辦法,最後都不可行,絕對不是因政黨輪替紙包不住火。

  黃志芳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偵辦階段,相信有關單位會全力追查中間人下落,至於行政流程有無疏失,也會進一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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