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外交部4月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就“中國大使向法國道歉”傳聞回答了外國記者的問題,幷否認中國大使向法國道歉的傳聞。
姜瑜在回答有關記者的提問時表示,有關報道不符合事實。不久前發生在拉薩等地的打砸搶燒事件,不是“和平示威”,而是嚴重的暴力犯罪事件。希望有關國家尊重事實,持客觀、公正立場,理解和支持中方依法制止暴力犯罪的正當舉措。
她同時表示:“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任何締約國政府均有義務保護外國駐該國外交機構及人員的安全和尊嚴。我們希望法方繼續對中國使館實施有效保護。”
“西方媒體忽視了公民不分民族都必須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則”
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沈丁立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同國家在不同時刻出現有損於社會安定、幷釀成了觸犯法律的事件,各國政府都會采取合法手段維護社會的安定。從這一點上說,法國政府與中國政府都是基於同樣的考慮的,兩者性質是一致的。
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法國政府一貫的態度。因此,無論任何民族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也都有義務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這也應該成爲法方的共識。“任何中國公民都沒有權利以觸犯法律的行徑去表達自己的意見,西方媒體不要總是强調所謂的‘不同民族’,而忽視了作爲一個公民所應盡的權利與義務。”
沈丁立同時認爲,依據國際法的有關條約,保護外國駐該國外交機構及人員的安全是該國的義務,法國政府也同樣有義務對中國使館實施有效的警力保護。從這個角度上說,又何來所謂的中國駐法大使“請求”法方不要撤出警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