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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盼馬遵守“憲法”誡命,兌現競選承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27 08:53:50  


  中評社香港3月27日電/從一月“立委”選舉到三月“總統”選舉,儘管民進黨不斷提醒“一黨獨大”的可能隱憂,但是選民顯然不為所動。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治版圖呈現極其明顯的消長,而民意調查還顯示約八成之選民滿意“總統”選舉的結果。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簡言之,選民的心意已決,願意接受一黨完全執政,結束八年朝小野大,惡鬥不斷的政治夢魘!

  另一項具有指標意義的數據則是,民進黨“總統”大選的得票率是百分之四十二,兩項公投的投票率則均不滿百分之三十六,顯示出連在謝蘇的選民中,至少每七人中即有一人拒領公投票(其中似乎包括李登輝先生)。此中的教訓,不是選民們不欲兩岸關係更為惡化,就是扁式“公投綁大選”的惡質政治操弄,已被徹底唾棄!意味台灣選民強烈傳達要求有為有守,步上正軌的民主政治。

  社論表示,讓一黨完全執政,完全向選民負責,本來就在“憲政”制度的預期之內,也是民主政治的常態,不能與“一黨獨裁”畫上等號。不過,國民黨昔日主政期間同時掌握立法與行政兩權的黑金政治,迄今仍讓人記憶猶新,因而相當比例的選民仍對一黨完全執政抱持疑慮。現在二次政黨輪替,國民黨重獲完全執政的機會,的確該謙卑感恩,多角度體會人民的憂愁與心聲。馬英九在選後表示,民進黨的選民也是人民,施政時必須一視同仁,他要擔任全民的“總統”。而國民黨在未來四年如何才能讓台灣,特別是對於國民黨執政尚存戒心的選民,耳目一新,甚至心悅誠服,絕對是重要的考驗。

  馬英九在獲選當夜說得好,台灣的“總統”大選,全球都關心,雖然我們的民主還有改進空間,但幾千年華人社會,只有台灣的民主走得如此之遠。台灣歷經此次大選,已經四度元首民選,兩度政黨輪替,用政治學的標準來說,確已邁過了民主國家的檢驗門檻。選民的成熟智慧,在一次又一次的投票行動中展現,是台灣民主成就裡的最大功臣。 

  社論說,相較於選民,政客們的表現其實並不及格。民主成功,選舉不是唯一的要素,一套有效運作的憲政制度,才是絕大的保證。可是,台灣不是沒有“憲法”,政治領袖卻對“憲法”的尊重極低,他們明白踐踏“憲法”的尊嚴,使用各種藉口蓄意破壞“憲法”的約束,總以批評、改寫“憲法”為能事。結果台灣不僅不斷改寫“憲法”,又不斷地宣傳“憲法”愈改愈糟。政治領袖們非但不遵守“憲法”,不尊重“憲政”,還嫁禍“憲法”,讓“憲法”成為替罪羔羊,更難拘束政客。這正是台灣民主進程中的最大缺陷。我們不斷舉行成功的選舉驗證民主,但成功的民主所賴以運作的“憲法”,卻竟因為政客操弄而難以建立制度信用! 

  馬英九在競選中曾一再表示從事“憲政”改革之前,應有充分實踐與執行“憲法”的機會,不能只知“修憲”而不知“行憲”!現在國民黨在“立法院”中穩穩掌握了多數,也贏取了“總統”大位,有權任命“行政院院長”,未來四年,行“憲”已少障礙,更無藉口不依“憲法”運作。台灣選民給了馬先生與國民黨,努力行“憲”的完全空間,這是馬“總統”首先該兌現的競選政見。 

  按現行“憲法”,“立法院”主要的職權是立法權與預算權,但“立法院”只能被動刪減,不能主動增加預算;自主進行有系統的立法,“立法院”的能力也相對有限。政治的重心,仍在可事前主動提出法律案與編列預算,並於事後加以執行的行政院。“總統”可以任命“行政院院長”,影響“內閣”團隊的人事布局,但是不能直接干預“行政院”的行政權。現在“總統”有志成為跨越黨派利益的全民“總統”,值得鼓勵,“立法院”與“行政院”則必須推動執政黨的政策,與“總統”的“憲政”功能可以區別。“總統”必須尊重維持其與“行政院”的權限分際與制衡關係,以“國家元首”身分掌握台灣的正確發展方向,挑選適任的“閣揆”,充分給予尊重,讓行政團隊發揮專業執行能力,就能實現“憲法”的誡命。“總統”也要慎挑人選,高度尊重司法、監察、考試部門獨立運作,更不待言。 

  社論總結說,一黨可以完全執政,但“憲法”上“元首”、“國會”與“內閣”三者之間的制衡關係不可因此失去作用。矢言推行雙首長制“憲法”的馬“總統”,建立典範以示一黨執政與一黨獨裁的差別,就是建立現行民主憲政制度信用的不二法門,也才可步上有為有守的民主政治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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