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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者:莊國榮豈能辭職了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18 12:52:06  


  中評社台北3月18日電/台灣“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粗口辱罵馬英九父親馬鶴凌事件,在莊請辭、書面道歉後仍餘波盪漾,台灣世新大學助理教授桂宏誠今天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發表文章,強調“莊主秘豈能辭職了事!”
 
  文章指出,“教育部主祕”莊國榮站台助選,並以粗鄙不堪的言詞,攻訐一位已經往生的長者。這位曾被民進黨“立委”及其他支持者獻上寫上“榮耀台灣”捲軸的莊主祕,要不是目前離大選投票日不到五天,讓杜正勝及謝長廷不得不道歉及做出准其辭職的決定,不知道以莊的guts還會說出什麼“毀人不倦”的話?然而,杜部長允准了莊主祕的辭職,除了是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外,於法也並不相合。 

  文章表示,“教育部主任祕書”一職乃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的“事務官”職務,而莊係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的規定任用,儘管其進用無須具備考試及格之資格,但該主任祕書職務為高級“事務官”則並無疑義。事實上,依據“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的“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所任職務範圍,應以機關組織法規中所列行政類職務,襄助機關長官實際從事機要事務相關工作,並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為限”之規定,前段時間教育部指派莊擔任中正紀念堂拆牌匾的“現場指揮官”時,就已經逾越了職務行為應有的分際。 

  然而,當時陳水扁竟然公開稱讚莊主祕是“公務人員的典範”,正是這種“上無道揆,下無法守”的執政當局,鼓舞了具有法律專長的莊主祕,迷失在享受權力鬥爭帶來的快感中,而毫不在意己身職務行為應有的法律分際。 
  
  文章說,不久前的“立委”選舉期間,也有一位上將官階的“總統府戰略顧問”,大棘棘地公開為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李文忠助選,但“國防部”卻說該上將是在“總統府”任職而無權懲處,乃至於目前不清楚有無遭受到懲處或移送懲戒?陳水扁放任“總統府戰略顧問”違反行政中立,更還盛讚違反行政中立的莊主祕為“公務人員的典範”,足見這些年來官箴官德已有趨於敗壞的跡象。 

  十幾年來,政府機關對於選舉期間遵守行政中立規範之要求,已逐漸形成對人事行政、“國防、教育及法務”等機關給予更高標準的共識,故即使這些機關的政務首長也不應公開參與助選。然而,“教育部主任秘書”既是“事務官”職務,其不應該公開站台助選早已為當然之理。 

  何況,行政人事行政局依慣例,已於去年十一月日通函全台各機關公務人員,要求應於選舉期間嚴守行政中立之立場,而該函文說明亦明確規定: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亦不得從事助選活動。下班後從事上開活動,亦應自我克制”。顯然,無法自我克制的莊主祕,已經違反了行政中立之規定。 

  莊不是政務官,不能辭職就了事,而應該比照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時某位站台助選的檢察官,依法應追究其違法或失職的行政責任;亦即,給予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的懲處或“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的懲戒。假若“教育部”能夠依法行政,莊才有可能受到“休職”六個月以上或停止任用至少一年以上的“撤職”處分,如此也算給了莊主祕一個處罰的教訓。否則,這位“公務人員的典範”終究不知他有何不對?而行政中立的文化又將如何建立?官箴官德又豈能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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