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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公投這條道路 不能作為兩岸統一機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07 09:56:23  


  中評社香港3月7日電/《文匯報》今天刊登資深評論員張志剛的文章說,公投這條道路,相信很難用來建構兩岸和平統一的機制。較好的做法是台當局協商出一個跨黨派組織,由他們參與統一談判。這個安排,就可以避過把統一交由全台灣人公投表決的原則問題。 

  中央政府對解決兩岸分裂的問題,是具有無比的誠意,但到目前為止,還未有提出一個妥善解決的機制。 

  以香港為例,解決香港前途問題是通過中英兩國的外交談判,最後達成協議,以中英聯合聲明這機制來把問題解決。香港曾接受當時英國的殖民統治,這種外交談判雖然艱巨,但還是有法可依。 

  未有解決兩岸問題的常設機制 

  文章認為,但在目前的台灣,經過近六十年的分裂,再加上經歷了政黨輪替,已經不能再抄以前國共兩黨和談的模式,就算未來台北政府真的能面對現實,肯談判解決分裂的問題,也必須先建構一個解決問題的機制。 

  上周評論過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曹先生其實就是嘗試去提出一個解決問題的機制,這機制看起來是可以操作,技術問題也不算複雜,但卻在最基礎的原則上出了問題,那就是以公投這政治工具來決定統一,但在中國大陸和國際主流社會中,都不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美國前任國務卿鮑威爾在離任前不久,也很清楚地說明這一點,如果台灣不是一個擁有自己主權的“國家”,那在島內生活的二千三百萬人又如何有權決定接受統一還是不接受統一,更不要說是“公投獨立”去製造一個“台灣共和國”。 

  在最基本的大原則上,那是不能扭曲,也妥協無從,在中英談判之初,英國就嘗試玩過三腳的策略,把香港的民意代表拉進談判之內,但中國堅決反對,原因就是主權不在香港政府又或者香港人的手中,所以未來的兩岸談判,也不可能以二千三百萬人公投表態來作為解決問題的機制。 

  以公投達致統一並不可行 

  文章表示,有一些學者企圖提出一個在技術上折中的辦法,那就是不輕啟“統一公投”這機制,在大環境發展到非常有利的情況下,以一擊即中的姿態來通過“統一公投”,以達致兩岸和平統一,這個建議,其實也不過是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的一個版本;曹興誠的建議是把統一的權分為兩部分,提議權歸大陸,同意權歸台灣,大陸雖然可以無限次提出,但卻在兩次公投之間設有距離為限,而事實上公投結果本身也有不同的政治作用和衝擊,不能以中性的通過或否決而視之。而事實上,是否存在萬無一失的通過“統一公投”的情況也是一個很大的疑問。但一旦用上了公投這機制來解決統一問題,不要說到達了“統一公投”被否決的地步,單是同意了這機制之後,就可能產生政治變化,因為一旦同意了公投,和間接承認了台灣的主權地位,到時會否節外生枝,事前沒有人敢保證。 

  公投這條道路,相信很難用來建構兩岸和平統一的機制,但這個機制,必須先於統一談判之前就設定,這機制除了很難容納公投這方法之外,同時也應排除了外國介入和黨對黨間的形式,但在兩岸分裂的實際情況下,先同意一個中國的大原則,北京和台北直接以政府層面來談判比較可行,但台灣已經推行民主選舉以及政黨輪替,當時的執政政府是否具備足夠政治能量去處理台灣前途問題,也是一個問號,如果台北政府不具備這樣的政治能量,那就應該協商出一個跨黨派組織,由他們參與統一談判,這個安排就可以避過把統一交由全台灣人公投表決的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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