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3日電/“立委”選舉前突然遭檢方以“賄選”罪外偵查的無黨聯盟“立委”高金素梅今天指出,台灣的檢察制度問題嚴重,連馬英九案件的筆錄都遭檢察官竄改,小老百姓要是碰上這樣的濫權的檢察官該怎麼辦呢?她認為,檢察制度改革已經不能寄望藍綠,她爭取“立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的召委,就是希望從制度面來杜絕檢察官的濫權。
高金素梅指出,在“總統”候選人辯論會上,馬英九在回答蘇建和的提問時表示,對於檢察官不當偵訊、還不斷上訴的問題,他完全感同身受。在此之前,特別費案二審宣判無罪後,馬英九反控檢察官侯寬仁涉嫌筆錄登載不實。社會大眾已普遍認為,連馬英九都有可能被竄改筆錄,小老百姓要是碰上濫權的檢察官該怎麼辦呢?
她說,遺憾的是,馬英九以他“總統”候選人的格局,不是提出制度面的司法改革,而是侷限在他自己的個案,控告侯寬仁來為自己伸冤。那麼,沒權沒勢的老百姓有能力替自己伸冤嗎?
她指出,這一次的“立委”選舉,檢察官以高正當性的“查賄”之名,卻使用“不當”的偵訊手段,讓原住民地區幾乎回到“白色恐怖”時代,原住民部落遇到檢警調幾乎毫無人權可言。
檢察官直接用電話指揮警察,當場拿出空白“傳喚通知書”填上名字,就把人帶走;偵訊時,檢警調用語言欺騙、用罰錢威脅、用收押和刑期恐嚇,“他們都誠實了,只剩下你一個人在這裡,你要罰十幾萬哦,你有錢請律師嗎?”;被偵訊人供詞一致,檢察官就說“有預先串供的嫌疑,全部收押”;供詞不一致,就說“有串供的嫌疑,收押!”。
高金說,馬英九特別費案證人吳麗洳筆錄被竄改,尚有錄影帶可查證。然而,被不當偵訊的原住民,原本說實話的錄音帶被丟掉,被逼說謊的錄音帶,卻被保留存證。原住民“國語”講不過漢人,不懂法律,也沒錢請律師,他們的冤屈要如何申訴?媒體會報道嗎?
她說,“我之所以表明參選‘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為的就是為廣大老百姓的司法人權發聲,要從制度面來杜絕檢察官的濫權。第一,廢除‘民國’34年制定的‘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現在已經是‘民國’97年,‘修憲’也修好幾次了,到現在卻還在沿用行憲之前的法律,這樣不合時宜的舊法一定要廢除,讓偵訊辦案回歸到‘刑事訴訟法’。
第二,制定‘不當偵訊賠償法’。依現行法律,受到公權力不當侵害者可申請‘國家’賠償。濫權的檢察官,或為成就自己的名聲,隨便起訴,被法官判無罪還不斷上訴,但最後‘國家’賠償的錢卻由全體納稅人來負擔,這合理嗎?所以我認為,應制定新法,讓檢察官負起賠償責任,訂定不當偵訊的責任必須追究到檢察官。”
高金指出,檢察官是社會正義重要的一環。政府花了那麼多的資源培養檢察官,又為了讓檢察官能超然辦案,而給予高薪和任期保障。但現在有些檢察官,捨棄所學,就用最簡單的“收押取供”一招來辦案,嚴重侵害了法制與人權。制定新法,就是要讓檢察官能真正負起職責,站在基層善良老百姓的角度,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回顧過去司法改革和檢察改革的歷史,如今要老百姓寄望國民黨或者民進黨在‘立法院’有所作為,我們實在沒有信心。而今天,我卻有這個決心並且有具體想法,到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去做廢惡法、立新法的工作,這是我爭取召委的最主要原因。只是,國民黨破壞協商機制,毀壞協商結論,全面掌控所有委員會16席召委,這樣的行為令我們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