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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照案第九人獲保釋 議員轟偏頗促釋鍾亦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13 08:48:39  


24歲文員郭鎮瑋疑於年三十晚把大量裸照上載到外國伺服器,再在本地討論區張貼超連結讓人下載而被檢控,昨日獲准以1萬元保釋。大批傳媒採訪拍攝,有攝影師不慎倒地受傷。
  中評社香港2月13日電/疑似藝人裸照案的第3名疑犯昨日提堂,該名3日前被捕的24歲青年,被控發布100張淫褻照片。辯 方申請保釋時指出,被告的行為跟售賣色情光碟其實無分別,亦沒有再犯的可能。申請最後獲裁判官接納,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待遇與早前被指發布1張裸照但 還押8星期的男子鍾亦天大相逕庭。有立法會 議員批評法庭處理有欠公允,估計處理鍾案的裁判官自覺案件轟動,才以雷厲手法處理,促請律政司及司法機構 恰當地運用酌情權,主動覆核鍾的保釋申請。

  據明報報道,任職文員的被告郭鎮瑋(24歲),被控1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控罪指他於今年2月6日(年卅)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即2個壓縮檔案共100張淫褻相片。被告昨穿著灰色衛衣,被押往裁判法院時一直垂頭。

  公民黨 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裁判官有審批保釋的指引,主要衡量案情的嚴重程度及被告棄保潛逃、干擾證人的可能。他指發布淫褻物品最高刑罰入獄3年,而鍾亦天亦無可能銷眦已存檔的證據,故認為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早前的處理手法,實在有別於一般情。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亦認為,法院不應以調查尚未明確的詐騙案件作為長期還押鍾的理由,她促請律政司及司法機構恰當地運用酌情權,盡快就拒絕保釋的裁決主動提出 覆核。另有資深大律師更表示,一名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理應摒棄個人好惡而作出公平決定,但判案時仍可能滲入主觀因素。

  被網民稱為“替死鬼”的鍾亦天剛於獄中度過農曆新年,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及醫生勞永樂早前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鍾後表示,他對其他被捕人物獲准保釋大感“激氣、不太開心”,鍾的家人 已為他聘任律師,暫未確知他會否向高院申請保釋。

  裸照上載塞浦路斯伺服器

  控 方昨在庭上指出,郭鎮瑋把內藏100張淫褻相片的壓縮檔,上載到地中海島國塞浦路斯的伺服器,然後把相關的超連結張貼於本港討論區讓公眾下載,引起警方關 注。當局遂透過討論區網主,獲得被告的互聯網位址(IP address),繼而獲取手令搜查被告住所,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於本月6日至8日干犯有關罪行。

  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但控方提出反對,指他可利用電腦知識在任何有互聯網覆蓋的地方,輕易地將類似資料上載及發布,此外,涉案照片相當不雅,案件大大影響公眾及相中人,故希望被告還押,等候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指引。

  辯方﹕行為與賣色情碟無異

  辯方表示沒有刑事紀錄的被告,其行為與售賣色情光碟的販子無異,除非涉及兒童色情物品,否則控罪嚴重程度僅屬裁判法院可處理的程度,根本並無任何理由把他還押,此外,有關超連結已從討論區上徹底刪除。

  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強調,被告沒有棄保潛逃理由,現階段無證據顯示他有機會騷擾證人及再干犯類似罪行,故批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並須往警署報到。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再訊。

  71宗投訴傳媒報道手法

  另外,裸照案發展至昨日,影視處共收到71宗市民投訴報章雜誌的報道手法,該處仍在跟進,未交予淫審處評級。明光社昨日則發表聲明,呼籲各界尊重他人,立即停止上載、轉發、瀏覽及儲存相關的情慾照片,而警方執法時必須謹慎,建議加強教育宣傳,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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