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昨日針對妻子周美青持有的兆豐金控股票,未在上次說明時釐清有交易記錄,再三道歉。馬陣營進一步指出,周美青是為配合公司配股,又不願增加手中持股,才會處分部分股票。
馬陣營表示,周美青原服務於台灣“中國商銀”,自1984年因員工配股取得股票後,即未曾賣出。歷經員工配股及股東配股,至1998年9月19日持有3萬4422股。
周美青不想增加手中持股、又得配合公司的員工認購政策,於1998年9月19日賣出3萬股(周美青當時尚未擔任公司單位主管,並無證券交易法關係人交易張數的限制),剩下4422股,又於同年8、9月間員工認購3萬4583股,持股增為3萬9005股,即未有買賣,歷經股東配股、員工配股至2002年12月31日持有7萬0135股。
02年12月“中國商銀”納入交銀金控,周美青原持有的“中國商銀”股票轉換為交銀金控股票,原持有的“中國商銀”7萬0135股,轉換為交銀金控9萬3976股。交銀金控後又改為兆豐金控。
03年9月10日股東配股3759股,至04年7月13日周美青共持有(9萬3976 +3759)9萬7735股。
周美青再次因為不想增加持股、又得配合公司的員工認購政策,於04年7月13日至9月13日,分9次,每次賣出1萬股,合計賣出9萬股,持股減為7735股。並復於同年8、9月間員工認股10萬5945股,持股增為11萬3680股。
馬營指出,此時周美青已擔任公司單位主管,但為避免違反證交法相關規定,故均以每次出售10張(1萬股)的方式,售出持股。
05年9月8日至9月27日周美青為減少持股,分6次,每次賣出1萬股,共賣出 6萬股(以當時的市值估算約新台幣120餘萬元),持股減為5萬3680股。05年9月27日迄今,周美青所持有的兆豐金控持股即未有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