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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牽涉彭定康 立會促兩月內交代陳太按揭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1-30 08:57:51  


立法會通過黃定光的動議,建議政府進一步了解陳太10成按揭的問題,並向公眾交代。
  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前布政司陳方安生涉在九三年取得十成按揭買樓,在民建聯、前線和泛聯盟議員多番追問下,公務員事務局副秘 書長李美美堅拒絕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任何公務員假若取得較一般市民為高的按揭成數,必須得到行政長官或港督的批准,否則即屬違法,而離職公務員違規只能交執法部門調查。

  據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陳方安生於九三年,取得十成樓宇按揭。李美美表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及《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的規定,公務員本身可以接受銀行或財務機構的貸款,不過,需符合兩個先決的條件如,非公務員也可以按照同等條件取得貸款,以及 貸款者與申請貸款公務員,並沒有公事往來。如不符合有關條件則,必須得到行政長官或當時港督彭定康批准,否則即屬違法。

  金融管理局銀行監理部助理總裁阮國恒指,金管局自九一年推出七成按揭指引後,有關指引是適用於所有住宅按揭貸款的申請,與借款人的職業或背景無關。

  不過,銀行可以在三個情況下超出有關上限,即有其他的抵押品或申請按揭保險計畫、員工福利,以及負資產轉按等。金管局得知有銀行偏離有關指引會調查,若有關銀行的風險管理出現極大的偏差,將會限制有關銀行在物業貸款方面的發展。

   劉江華指出,陳太當時的職位非常敏感,而事件亦同時涉及整個政府的誠信問題,且陳太在取得10成按揭時,並不符合超出7成按揭指引中的要求,更惹來廣泛關注,故政府有需要繼續追查下去,給予政府兩個月時間,為當年陳太的十成按揭作出交代,是否獲得當時港督彭定康的批准,若政府不答覆,他會考慮在立法會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

  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質疑,陳太未合乎金管局定下的三個條件,前線召集人劉慧卿、民建聯黃定光、泛聯盟石禮謙亦追問,陳的十成樓宇按揭是否獲得彭定康的批准。劉江華又說,陳太已離任多年,若發現違規如何追究。

  阮國恒回應指,金管局的監管,只會集中在銀行風險管理方面的問題,不能就個別的個案作出評論。李美美則指,離任的公務員如違反有關守則,當局並不可以對 他進行紀律處分,但會轉交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她又指,陳作為公務員,應該遵守有關守則,但當局基於私穩權的問題,不能公布陳的按揭,是否取得彭定康的批准。

  其後,黃定光提出動議,要求政府就陳太取得十成樓宇按揭,了解有關詳情,並向公眾作出交代。有關議案在三票贊成,未有反對及棄權的情況下獲得通過。會後,劉江華指,目前,民建聯將等待政府作出調查後,再按情況決定,是否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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