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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涉縣委書記負面 遼寧西豐公安進京抓記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1-07 12:13:38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志發表《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正是這篇報道,給記者朱文娜帶來了遼寧省西豐縣公安局的《拘傳證》。圖爲該報道的雜志頁面和網絡轉載頁面。
  中評社香港1月7日電/中國青年報報道,因爲一篇報道涉及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西豐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爲由對采寫報道的《法制日報》記者朱文娜進行立案調查。1月4日,西豐縣公安局多名幹警趕到法制日報社對該記者進行拘傳,未果。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雜志(法制日報社主辦)刊發了記者朱文娜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道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的“短信誹謗”案。

  該報道的主要內容是,趙俊萍在西豐縣擁有兩家加油站和一個自選商場,2006年,趙擁有的沈豐加油站被列入拆遷範圍。西豐縣拆遷辦委托縣房産局房産評估事務所對沈豐加油站評估,評估值爲364萬元,但開發商不同意。縣拆遷辦組織第二次評估,價值爲22萬元。對此,趙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遷辦協商,但終未達成協議。

  2006年5月,沈豐加油站被强制拆除。趙俊萍先後到多個部門反映此事。 2007年2月28日,縣委書記張志國表態:不能給趙俊萍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另一個加油站與拆遷無關)都不准開業;要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縣地圖上抹去;和縣里對著幹沒有好下場,要用公安力量對趙俊萍采取措施。

  2007年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稱接到“舉報”,反映趙俊萍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對趙俊萍立案偵查,幷在縣電視台播發通緝令,通緝趙俊萍。

  正在沈陽治病的趙俊萍激憤之下編了一條短信,發給西豐的部分領導幹部:“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雲籠罩西豐縣……”

  短信發出的當天,西豐縣公安局“根據縣領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將參與發短信的趙俊萍二姐等人抓捕。

  聽到家人被抓後,趙俊萍于3月15日携帶關于縣委書記張志國涉嫌違法的舉報材料進京,打算向中紀委反映情况。3月21日,西豐警方從北京將趙俊萍抓回西豐,沒收了全部舉報材料。

  10月30日,趙俊萍被羈押7個多月後,西豐縣法院開庭審理趙俊萍涉嫌“偷稅、誹謗”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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