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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免職”法源 “中選會”今將激烈攻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6 09:45:18  


   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為了提供撤換縣市選委會主委的法源依據,“中選會”委員會議今日將討論縣市選委會組織規程草案,增訂直轄市、縣市選委會如有影響機關信譽、失職或經起訴等情事,“行政院長”可予以免職,預料場內藍綠委員將有一番激烈攻防戰。 

  中國時報報道,“行政院長”張俊雄強調,“既然要依法,就當依‘中選會’所作的決定,才是合法。”張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立委”的選舉是由“中選會”決定,這個不對嗎? 

  此外,“中選會”昨日召開五人專案小組會議,討論《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草案中的“不可抗力情事”的法律範圍與定義,將不可抗力限縮在天災,降低外界擔心政府可能藉故延選、停選疑慮。 

  國民黨推薦的“中選會”委員劉光華在會後轉述,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除了颱風、地震、洪水外,已把“不可抗力”限縮在“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並排除人為操縱因素。 

  但據了解,《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仍未整理出最後結論,今日恐來不及提進委員會進行定案討論。 

  “中選會”委員會議今日議程包括,台南縣議員蔡蘇秋金遞補、“立委”候選人林明溱參選資格、“地方選舉委員會如已公開宣布或指示下屬選務人員不依本會規定辦理之因應措施”,以及重頭戲《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等四個討論事項。 

  根據《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說明,為了確保直轄市、縣市選委會的“品德操守”等足以執行職務,爰參酌外國立法例,如有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等要件,“行政院長”得將委員免職。 

  草案也明訂失職行為,包括:一、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二、廢弛職務;三、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四、其他足以影響機關信譽及個人執行職務正當性,得由“行政院長”予以免職。 

  不過,親民黨推薦的“中選會”委員趙叔鍵則直嗆,各縣市選委會委員是無給職,過去只有縣市選委會委員請辭,從未有“中央”將委員免職的案例,“‘行政院’別把‘中選會’當橡皮圖章”,他反對到底。 


    相關專題: 臺灣「立委」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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