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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扁政府不依法 地方不一定要遵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4 12:34:37  


  中評社台北12月24日電(記者 倪鴻祥)針對扁政府揚言將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或委員,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今天表示,政府施政必須依法行政,如果不依法行政,就無法發生法律上的效果,“當事人可以不一定要遵守”。

  馬英九表示,憲法實施地方自治,對地方授權很多,不過,地方和“中央”發生爭執,如何解決?按照“憲法”明文規定,由“立法院”解決,地方制度法也是這樣規定,“行政院”的做法和“憲法規定牴觸,很難期待地方遵守。馬英九說,是有解決的方案,但是當局不採取。

  至於地方是否不用理會“中央”?馬英九表示,按照刑法的原則,依法令之行為不罰。所以公務員按照法律規定推動政務,不可能有行政、刑事與民事責任,而且憲法規定,如果有爭議應該由立法院解決,而非由行政院自己解決。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稍早透露,“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今天再度召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會議,會後可望有“重要訊息發布”,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或委員是可能選項之一。

  馬英九上午表示,政府應該依法行政,現在媒體版面都在談這些問題,讓關心民生與經濟的人都很失望,更使得許多民眾很厭煩。政府施政必須依法行政,有法律才能堅持,沒有法律做的遲早無法貫徹。

  他指出,他會按照既定步伐,除了11月29日推出“愛台十二建設”、12月19日推出產業再造後,今天將推出社會福利政策,真正朝關心民生社會大眾方向進行。

  馬英九說,如果不依法行政,就無法發生法律上的效果,當事人就可以不一定要遵守。

  他表示,當“中央”與地方爭執情況發生時,政府發出的命令、採取措施,與憲法、法律牴觸、違背,“很難期待他的對象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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