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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得寸進尺 五千元摸彩不算賄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02 09:33:50  


  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臺灣的“立委”真的得寸進尺!在“法務部”放寬造勢場合提供車輛載送民眾、提供炒米粉、貢丸湯不算賄選後,昨天“立委”又進而要求放寬十人以上的聯誼活動,可以提供獎品摸彩。至於獎品金額,傅崑萁建議為三百元以下,“立法院長”王金平要求二千至三千元,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乾脆放寬為五千元。 

  據中國時報報道,“法務部”官員對於“立委”處心積慮一再要求放寬查賄標準,相當不以為然,質疑“立委”是否有心讓檢調查賄? 

  因“立委”對於“法務部”訂定的十八項賄選犯行例舉,認為過於嚴苛,候選人不小心可能就背上賄選罪名,因此要求放寬。經最高檢察署研究後,上月卅日“法務部”核定放寬四種行為不構成賄選,分別為: 

  參與民俗節慶、廟會、婚喪喜宴,贈送禮金、禮品顯與社會禮儀相當者;造勢活動提供參加民眾適度之茶水、飲料、炒米粉、貢丸湯、便當等;為選舉造勢活動製作的簡便衣帽,供助選人員辨識之用者,如印有候選人姓名、號碼、政黨名稱的帽子、背心等;致贈不具有相當價值的門聯、桌曆、日曆、月曆等。 

  但“立委”仍嫌不足,要求再予放寬,“法務部”研究後,同意再增一項,對於單純動員群眾,以車輛載運民眾往返競選活動會場,不以賄選查辦。 

  昨天“立法院”的黨團協商,“法務部”官員提出放寬的這項新規定,沒想到“立委”猶嫌不足,傅崑萁當即建議再增一條,“對於提供十人以上活動,三百元以下的獎品,應不以賄選論”。 

  但有委員認為不須另訂規定,只要在原本放寬的第一項“贈送禮金、禮品”部分,明訂金額即可。 

  王金平提出的摸彩獎品金額為二千至三千元,柯建銘更獅子大開口,要求放寬到五千元,不過參與會商的“法務部”官員並未鬆口,表示仍要與最高檢察署再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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