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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呂游陪葬馬英九,唯陳水扁笑傲天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05 11:13:15  


  中評社香港10月5日電/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二十一日偵結特別費案,呂秀蓮遭有罪起訴。呂秀蓮委任律師洪貴參指出,全案偵辦期間,呂秀蓮從未供述曾指示幕僚蒐集他人發票,藉以核銷特別費。檢察官甚至從來沒問過這個問題,就自行推論認定呂秀蓮涉嫌貪污,這種辦案方式讓她感到錯愕。

  作為台灣“副總統”的呂秀蓮,連日更不顧任何體制顏面,全面向台灣的司法開砲。但是,呂的好友、資深媒體人楊憲宏則表示,司法單位起訴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是為了平衡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又是為了平衡馬英九案。“呂秀蓮很明顯是被人家抓去祭旗。”而更深的陰謀則是,拋出呂、游,是為了陪葬馬英九。因為如果呂、游有罪,馬英九也難逃罪責。小馬哥雖一審獲判無罪,但難保二審、三審也無罪。只要三審有罪,按台灣的現行法律,馬英九就失去了“總統”參選人的資格,而謝長廷就可以不戰而勝。

  呂秀蓮百口莫辯

  大公報今天刊登署名評論文章指出,這幾天,是呂秀蓮從政以來最為難受的日子。這位一向喜歡罵人,愛搬弄人是非的“大砲”,一夕之間,由“大清官”成為貪瀆公款五百六十多萬的“貪污犯”。楊憲宏認為,現在的狀況對呂秀蓮而言,還不是最壞,後面還會更壞。呂若不盡快請辭“副總統”,以現在的情勢,她接下來會百口莫辯、“死無葬身之地!”根據台灣的現行“憲法”規定,並未賦予“副總統”以刑事豁免權保障,而“副總統”亦無“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二七號司法解釋界定的,可以決定“國家機密”特權。因此,這次呂秀蓮被起訴,法律地位將等同於一般民眾。呂秀蓮若在任內被判決定罪,將被解職;一旦被解職,即無法享有卸任“副總統”禮遇。

  台灣檢方的起訴書指出,呂秀蓮自二○○○年十二月到今年五月為止,在每月月初或月中,指示辦公室主任蘇妍妃、“副總統辦公室”科員許晏禎蒐集包括蘇女的妹妹、許女的先生等親友發票,詐領每個月的特別費,總金額達新台幣五百六十三萬多元。呂秀蓮律師洪貴參表示,呂秀蓮、蘇妍妃、許晏禎三人偵訊時他都在場,蘇、許兩人確實有蒐集他人發票的情形,但從未說過是在呂秀蓮指示下所為,檢察官甚至沒有問過這個問題,卻逕自心證推論呂秀蓮貪污,這種心態令人質疑。

  扁是頂級陰謀家

  文章說,民進黨是一個善玩權術,精於選舉的政黨,陳水扁更是台灣玩弄政治權術的頂級陰謀家。像二○○四年“總統”選舉的“兩顆子彈”,打到陳水扁身上的是一顆殺傷力較弱的鉛彈頭,而打到呂秀蓮身上的卻是實實在在的可以打死人的銅彈頭。在那場政治秀中,呂秀蓮就是被人選中的一個政治陪葬品。所以,事後呂秀蓮一直主張追查真相,緝拿真兇,希望追出幕後主使人。不過,台灣司法單位的實權掌控在陳水扁手中,對這場兇案的追查,“受害人”陳水扁似乎並不熱心,草草結案了事。那副事不關己,欲蓋彌彰的行事作派,和對“立法院”“追查三一九槍擊案調查組”的封殺,都讓人覺得,陳水扁好像不是“受害者”,而是與這場政治陰謀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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