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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真調會:大法官證明大部分條文“合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28 20:45:12  


  中評社香港9月28日電/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發言人王清峰今天說,“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指真調會“部分”條文“違憲”,這證明真調會大部分條文都是“合憲”,“總統府”、“行政院”等單位抵制真調會調查,應該受到嚴厲制裁,並移送“監察院”彈劾。

  據中央社報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633號解釋,指真調會條例第8條之2第3項、第11條第3項規定“違憲”,真調會不得對受調查者裁處罰鍰,若要調用行政機關人員,須經被調用人員及行政機關同意。其餘聲請“釋憲”條文並未違反“憲法”及釋字第585號解釋文意旨。

  王清峰對此表示,“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雖指出對於不配合調查機關及人員處以罰鍰應經“立法院”院會決議;真調會調用人員,行政機關得拒絕,但對於真調會依真調會條例約詢人員、調閱檔案資料等事項,相關機關及人員不得規避拖延拒絕,633號解釋認為與“憲法”及585號解釋並無不符。

  她表示,除了部分條文“違憲"外,最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釋憲”案證明大部分的真調會條文都是“合憲”。但是真調會從2006年5月成立以來,“總統府”、“行政院”等機關卻全面抵制真調會,這才是真正的違法。

  王清峰說,陳水扁、呂秀蓮、蘇貞昌、張俊雄及所屬相關機關及人員抵制319槍擊事件調查,使真相難以大白,違法“違憲”,應負起政治責任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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