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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澳報:游錫堃被起訴的後續走向的幾點揣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24 11:39:19  


  中評社香港9月24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刊登評論文章指出,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上周五偵查終結。“副總統”呂秀蓮、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因使用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而被控“貪污”及“偽造文書罪”予以起訴;民進黨正、副“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蘇貞昌則以“查無犯罪事證”獲不起訴處分。正在加拿大訪問的游錫堃聞訊後,當即宣佈辭去民進黨主席之職,旋後又稱因要處理九月二十八日民進黨黨慶和九月三十日民進黨“全代會”的事務,而將辭呈延至九月三十日之後生效。至於接任黨主席的人選,黨內主流聲音是由陳水扁兼任,但也有小部份人表示反對。這一系列事態發展,予人許多暇想。 

  首先,是關於特偵組的起訴決定的問題。這個起訴決定,“恰巧”是民進黨將要參加二零零八年“總統”選舉的謝長廷、蘇貞昌獲得不起訴,逃過大難,與被起訴的馬英九站在不同的起跑線上。而沒有參選,或是曾參加黨內初選卻落選,而其中有人直到現在仍不服輸、為謝長廷製造麻煩的人,卻被起訴。因此,這個起訴決定,有人將之喻為為民進黨明年的選情“度身訂做”。 

  文章說,姑無論特偵組是否有為民進黨“總統”選情“做作堆”的意圖,但“檢調不統一”的不公正做法,卻是十分明顯。且不說“北檢”與“南檢”(即決定不起訴台南市長許添財的台南地檢署)不同調,就是在特偵組本身,也是自相矛盾。實際上,在起訴馬英九時,拒絕採納“大水庫”理論;但在決定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時,所持的理由之一就是“大水庫”理論。這種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的做法,又如何令人心服?又如何令人相信台灣的司法? 

  當然,謝長廷的“甩難”,既有可能是檢調機關“放水”,也有可能是謝長廷本人以其實務律師的出身,一直在對待特別費的問題上,比較小心,故確是無大的把柄可讓檢調部門抓到。實際上,筆者在六月底就聽到謝長廷近身幕僚表示,謝長廷自信在特別費問題上“清白”,故才有“若特別費案被起訴,即退選”之語。由此,七月初本欄也曾就此作出報導和評析。但本欄當時又分析認為,謝長廷並非是陳水扁心目中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人選,故即使是在特別費問題上抓不到他的把柄,也將會在“玉皇宮案”等所謂“十大弊案”問題上,設法在明年一月“中選會”接受“總統”參選人登記之前,將他拉下馬,換上自己所屬意的蘇貞昌上馬參選。而謝長廷確是也自忖在“玉皇宮”等弊案方面沒有過硬的“平安無事”證據,故他並不敢對“十大弊案”大拍胸膛說“倘被起訴就退選”。由此,檢調部門是否在明年一月前偵結謝長廷的“十大弊案”,或雖已偵結但是否宣佈起訴謝長廷,就將成為陳水扁究竟是仍然不滿意謝長廷,還是終於接受現實,不得不認命“謝蘇配”的分水嶺。 

  其次,關於游錫堃、呂秀蓮、陳唐山的是否辭職的問題。民進黨“廉政條例”規定,從政黨員倘因賄選、收賄、貪污及瀆職影響清廉形象,已被起訴的,停權一年以上處分;經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予以除名處分。為此,作為必須嚴格執行黨紀的黨主席的游錫堃,已於第一時間宣佈辭職。這是因為,既然已被停權,就沒有資格繼續擔任黨主席。 

  文章表示,這也正是呂秀蓮強烈要求挽留游錫堃的主要原因。這是因為,倘按“游錫堃模式”,不但她的中常委資格被“停權”,而且她的“副總統”也須比照辭職。更難堪的是,本來有機會出任有六年任期保障,亦即是即使二零零八年發生“政黨輪替”,也不會被撤換的“監察院長”提名,也將確定“吹燈”。 

  但仍有存疑。“廉政條例”是民進黨的黨內規章,當然可以規範黨的中常委“停權”的問題。而呂秀蓮的“副總統”並非是黨內職務,而是由選民選舉產生的,黨內規章能否凌駕於“國法”之上?不無疑問。就此,陳唐山的“國安會”秘書長是否也將要辭去,也須看如何處理呂秀蓮的職務問題而作比照。 

  本來,游錫堃宣佈辭職,是應當即日生效。但他並不甘心於已有一百六十多名黨代表連署的“游版正常國家決議文”夭折,隨即又表示待到“全代會”召開過後才交出職務。這當然是引起“反游派”尤其是反對“游版決議文”的黨內人士的反對。但同樣地,卻獲得“挺游派”尤其是支持“游版決議文”的黨員的支持。 

  按規定,游錫堃的去留問題,應由中執會決定。而最接近的一個中執會會期,是本月二十六日。但黨中央卻突然決定,因來不及聯絡中執委,故本周三的中執會改為召開中常會。顯然,這是“緩兵之計”。這是因為,三十五人的中執會在結構上對游錫堃不利,而十五人的中常會,其結構對游錫堃則較為有利。這個安排,雖然是有意讓游錫堃的辭職生效日期拖過“全代會”,讓他能在“全代會”上主導“游版決議文”。 

  但即使是“全代會”能通過“游版決議文”,游錫堃辭去黨主席後,謝長廷的競選活動就將減少了來自黨中央的掣肘。這對“長昌配”來說,應有“加分”作用。 

  文章指出,再次,關於陳水扁是否兼任黨主席的問題。游錫堃辭職後,民進黨“立院”黨團當即宣佈,支持陳水扁兼任黨主席。這一建議,得到了包括謝長廷在內的多數從政黨員的支持,已成為黨內主流意見。 

  本來,《民主進步黨黨章》就已規定,民進黨在執政時,“總統”是當然黨主席,而且陳水扁也確曾以“總統”之身兼任過黨主席。但民進黨在二零零四年底的第六屆“立委”選舉中大敗之後,陳水扁即宣佈“免兼”辭職。現在黨內主流民意支持他再次兼任黨主席,這是順理成章。 

  陳水扁倘兼任黨主席,就將產生如下的效應:一、按政黨政治原理,黨中央是選舉機器。因此,陳主席必然會更是名正言順地“恪盡職守”為民進黨的“總統”選戰搖旗吶喊。“二零零八”之戰,民進黨就更像是陳水扁在選,謝長廷就將更加“沒有聲音”。二、陳水扁必會以其黨主席之身,竭盡全力地推動“入聯公投”及其他公投,而民進黨的選情也將重演二零零四年的“泥巴仗戰略”及“兩顆子彈戰術”,謝長廷所主張的“幸福經濟”、“和解共生”選戰主軸,將被淹沒。三、雖然陳水扁是繼任游錫堃餘下的任期,到明年一月止,但屆時他必然以“總統”兼黨主席的特權,操縱“黨意”,讓他繼續出任第十二屆黨主席。也就是說,當陳水扁卸任“總統”後,仍有黨主席一職在手,亦即他仍擁有政治舞台,還可在台灣政壇上呼風喚雨,當然也就不會甘於寂寞,必會繼續“主導”台灣地區的政治風雲。--不管是馬英九當選“總統”,還是謝長廷代表民進黨繼續執政,均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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