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承審合議庭訂定十月五日首次開庭。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今天表示,本案交由重案組檢察官林邦樑、王金聰及曾俊哲等人承辦,“高檢署”昨天已收到法院蒞庭通知書,今完成分案程序,由檢察官曾俊哲為主辦檢察官。
馬英九特別費案,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余文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因為政府減刑措施,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已訂十月五日及十月十二日開庭,分別傳訊余文及馬英九。
顏大和表示,案件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分案為重矚案件,即重大社會矚目案件,交由“高檢署”重案組承辦。“高檢署”重案組由林邦樑、王金聰及曾俊哲三人輪分主辦重矚案件,即一人主辦,另兩人協辦。“高檢署”上午完成分案程序,馬英九特別費案由曾俊哲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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