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3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刊登文章指出,民進黨中執會最後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與由游錫堃主導的“黨版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相比,不但是文字僅得五分之一,而且刪去了大量“急獨”的內容,可說是“面目全非”。然而,曾信誓旦旦地宣稱,倘 “黨版決議文”通不過,就宣佈辭職的游錫堃,卻未見兌現其諾言。這與陳水扁近日突然以所謂司法系統的法官、檢察官有八成“偏藍”為由,宣佈收回“倘一審有罪就下台”諾言的背信行為,相映成趣。
其實,游錫堃要強行主導“正常國家決議文”的行為,還有一個可以相對應的“參照物”,就是在一九九九年民進黨已決定由陳水扁參選“總統”之後,當時的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也主導通過了一個“決議文”,那就是“台灣前途決議文”,為陳水扁掃除了參選“總統”的障礙。--當時,民進黨的基本盤只有三成左右,陳水扁要當選,只能是靠賴兩個“寄望”,一是寄望於中國國民黨再次分裂、發生類似一九九四年讓陳水扁“漁翁得利”的黃大洲、趙少康相爭效應;其二就是爭取中間選民的支持。但是,當時大多數中間選民都是持“投給國民黨不甘心,投給民進黨不放心”的心態,對民進黨的“台獨黨綱”抱有疑慮,並且質疑宣稱要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民進黨,何為要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
文章說,為了掃清這一政治障礙,在黨主席林義雄的主導下,民進黨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八至九日召開的第八屆第二次“全代會”上,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決議文”的主要內容,是從原來“黨綱”的拒絕接受“中華民國國號”、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變為階段性地間接承認“中華民國國號”。這是民進黨在正式發佈的文件中首次公開承認“中華民國”的稱號。盡管“決議文”的“台獨”基本理念和最終目標並沒有改變,但民進黨的“台獨黨”不良形象卻得到了改善,因而在翌年的“總統”選舉中使到原本“對民進黨不放心”的中間選民放下心來,破解了國民黨的“安定牌”。在上述兩個“寄望”都得以落實(其第一個“寄望”,因宋楚瑜脫黨參選,而扯薄了國民黨支持者選票)之下,陳水扁“提前”當選“總統”(當時,連民進黨人也預估,陳水扁最快也須在二零零四年才能當選“總統”)。因此可以說,由林義雄主持,許信良、陳文茜等人建議,並獲民進黨“全代會”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為陳水扁能當選“總統”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同是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卻在民進黨初選決定由謝長廷出選“總統”之後,當即宣佈要主導民進黨“全代會”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倘此“決議文”是為謝長廷掃平參選道路,當然是作為黨主席應盡的職責;但偏偏是這個“游版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內容,與謝長廷的理念相左,甚至居然還含有直接與謝長廷“對著幹”的“破除憲法一中的迷障”的文字。顯然,這既是游錫堃對自己在“總統”初選中敗選不服輸的心理折射,也是游錫堃要將自己的政治立場強加於謝長的頭上,實質上是要讓謝長廷做自己的“精神參選代理人”。因此可以說,同是要主導黨的“決議文”,林義雄是為陳水扁分懮解困,游錫堃則是要為謝長廷增添麻煩、製造障礙。
文章指出,不但是主導“決議文”的動機和目的不同,在輔選態度與行為方面,游錫堃也與林義雄形成了鮮明對比。當年,林義雄以民進黨主席之身,出任陳水扁的選戰指揮中心總指揮,在整個選戰中發揮了幾個重要作用:其一是黨內整合,從斡旋許、陳之爭、凍結“四年條款”到催生“特別提名條例”,林義雄都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其二是充分授權,身兼選戰總指揮的林義雄不但充分授權,也對部屬的決策給予堅定的支持;其三是穩定軍心,林義雄行事沉著穩健,經常在內部的爭議中適時地發揮影響力。而且,他吸取四年前“彭謝配”與黨中央“各吹各的號”、兩敗俱傷的 教訓,促成了中央黨部與“陳呂競選總部”合二而一,使到選戰機器能夠順利運轉。因此,擔任選戰總部總幹事的張俊雄指出,“假如不是林義雄,這場選戰根本打不下去”。更難得的是,陳水扁當選後,林義雄不居功自傲,相反還無意再繼任黨主席,也婉拒“總統府資政”的聘任。盡管各方勸進聲浪不斷,但他卻堅持走人,不為所動,而是改為“走一條人跡較少的路”。
然而,游錫堃卻是事事伸手,處處介入,好像民進黨是由他去選“總統”。不但挑起黨內各派系的爭鬥,而且還放言,宣稱謝長廷的官司哪怕是只有一宗成案,謝長廷也將喪失候選人的資格。另外,他堅持中央黨部與謝長廷競選總部“分家”,主張中央黨部輔選“立委”,謝長廷總部輔選“總統”,與林義雄當年的表現,天淵之別。
文章表示,這也就難怪,民進黨內目前掀起一股懷留林義雄的思緒,甚至有人主張,讓林義雄重新入黨,並由其再次出任黨主席,重演當年“關鍵角色”,全力為謝長廷輔選。這與當前民進黨內普遍批評游錫堃,甚至公開要求游錫堃做一個“正常黨主席”的情況,又形成了一層鮮明對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