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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會後舉行記者吹風會表示:國共兩黨有關機構第三次保護台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共達成十項共同意見。 中新社 |
─ 妥善解決台商因涉案被採取強制措施後的及時通報問題、在案件偵查階段親屬依法探視問題,建立通報機制,盡快制定相關政策。
─ 積極開展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工作。大陸業務主管部門表示,將在目前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台灣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兩岸的刑事犯罪活動,切實保護兩岸同胞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 推動建立兩岸電子信息產品認証認可交流合作機制。雙方一致同意繼續推動兩岸業界在電子信息產品認証認可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台灣華聚基金會可與大陸認証認可機構先期溝通,提出適用法律和政策的建議,然後由國家認監委會同信息產業部研究提出可行的制度框架,後備技術可由相關專業機構負責。大陸業務主管部門表示,將努力簡化檢測認証程序,促進逐步建立兩岸電子信息產品檢測認証交流合作機制。
─ 適時做好相關稅制調整工作。雙方充分肯定大陸新修訂的《企業所得稅法》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投資者提供了廣泛的投資選擇空間。雙方一致認為,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是營造公平稅收環境、因應“入世”要求的重要舉措,對台資企業永續經營具有積極影響。大陸業務主管部門表示,今後對《稅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修訂時,將對中國國民黨方面提出的調整稅收追征期規定問題予以認真研究。
─ 大力推進兩岸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雙方對兩岸在知識產權領域開展交流合作所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大陸業務主管部門願與台灣知識產權相關領域進一步加強交流,就共同感興趣的議題深入開展互利合作。
─ 加強推廣對台商的知識產權法制宣傳。雙方一致肯定對台商加強知識產權法制宣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陸商標和專利業務主管部門可在當地台資企業協會的協助下,適時為廣大台商舉辦知識產權相關法制講座,開展商標、專利注冊與保護的培訓和宣傳,積極引導台商依法注冊商標、專利,並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權益。
─ 具體落實“雙向合作、平等保護”原則,切實保護大陸同胞在台合法權益。中國國民黨有關機構表示,願意繼續就中共中央台辦在雙方第二次工作會談中提出的相關建議,積極敦促台灣有關方面採取實際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