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歷經昨天下午到晚間馬拉松式勘驗出納吳麗洳光碟,今早繼續開庭審理。庭訊提示公訴證據包括馬英九的太太周美青等27名證人偵訊證詞,逐一詢問被告馬英九及由檢辯雙方攻防,全案預計下周二(31日)辯論終結。
聯合晚報報道,非公訴證據部分,至中午12時30分法庭提示包括“行政院”、“審計部”和“台北市政府主計處”等解釋特別費的有關函、簽,逐一由馬英九檢視,檢辯雙方不如勘驗吳麗洳錄音光碟前激烈攻防,馬英九也出現不少“沒看過、如前述”等制式性答覆。
比較特別的,是“前台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應邀就任前,曾在凱悅飯店住過兩天、以及她要求每年往返歐洲探看兒子的機票,都由“台北市政府”(馬英九特別費)支付。馬英九律師宋耀明表示,這筆花費足證馬英九的特別費是因公用於饋贈、招待之用,顯見並未納入私囊。
今早法庭提示的公訴證據中,如“北市府主計處”科長周秀霞、出納吳麗洳等人的證詞,對於特別費的認知大同小異,不過,馬英九對不利於他的部分,都以“這是他們的看法,他們個人的意見”等替自己答辯。
公訴證據中,“北市府主計處”科長周秀霞上次請假未到庭,預計31日辯結前會先傳她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