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美表態?吳釗燮:美對台六項保證有多種版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06 12:44:25  


  中評社香港7月6日電/陳水扁於六月十四日接見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時表示,希望美國在適當時候重申對台灣的六項保證。不過華府卻傳出,六項保證有三種以上不同版本,也就是說,台北和華府對六項保證的認知有出入。駐美代表吳釗燮今天(當地時間)在雙橡園例行記者會上,證實了這件事情。

  據中央社報道,吳釗燮說,台灣方面對里根總統六項保證的認知,一直是一九八二年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何志立於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在聯邦參議院作證時所陳述的內容。

  但經代表處瞭解,美國國務院認知的版本,並不是何志立的證詞版本,而是大家可以在Google網站上可以查到的版本。

  代表處再請台北“外交部”調出一九八二年七月十四日,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李潔明向蔣經國口述里根總統的六項保證後,“外交部”所發的新聞稿,結果關鍵部份也與前兩個版本有異。

  此外,代表處也查到,何志立後來自己出版的書籍,寫到六項保證時,也與他在國會作證時的陳述有出入。

  因此,六項保證現在至少就有三個不同版本。其中關鍵是在涉及台灣“主權”部份,而且美國國務院版本是將涉及台灣“主權”部份列為第六項,台灣認知的版本則列為第五項。

  三種不同版本對台灣“主權”的說法各異。台灣認知版本的說法是:“我們不對台灣主權採取立場。”(We take no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

  國務院版本的說法是:“我們不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We do not formally recognize the PRC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台北“外交部”新聞稿的版本是:“我們不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We do not change our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

  吳釗燮說,為了查證那一個版本最真實,代表處曾透過兩個管道,試圖查閱六項保證原件,但都無功而返。

  第一個管道是到加州里根圖書館查閱里根信函原件,可惜這項原件目前仍鎖在屬於“絕對機密”的保險櫃裡,除非獲得國務院授權,否則不得接觸。

  第二個管道是台北外交部檔案。一九八二年七月十四日李潔明向蔣經國口述雷根六項保證時,是由錢復翻譯,章孝嚴紀錄。可是這份檔案目前也被列為絕對機密,無法取閱。

  被問到事關“國家重大利益”,難道“外交部”不能查閱自己的檔案?吳釗燮說,“立法院”已立法保護“國家機密”,臺灣對絕對機密的處理有嚴格規定,因此即使駐美代表處希望查證,也不得其門而入。

  吳釗燮稱,駐美代表處會鍥而不捨地繼續努力,希望能查出最真實的版本,做為美台的共同依據。

  被問到陳水扁對薄瑞光表示,希望美國適時重申六項保證,但薄瑞光當時沒有正面回應,駐美代表處是否曾向美國國務院提出要求時,吳釗燮證實,代表處已向美方提出,但美方至目前為止沒有直接回應,只強調美國的長期政策未變。

  問及這是否表示美方不願意回應時,吳釗燮說,到目前為止未回應,不應被解讀為不願意回應,因為有可能未來在適當時機或場合會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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