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東森3個月內未交權利金 不排除解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02 17:00:02  


  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東森巨蛋公司經營小巨蛋權利金新台幣四千多萬元應於今天完成繳交,否則依合約開始加罰,同時如三個月內未繳,市府也不排除將與東森解約。至於未繳LED違約金部分,因東森已提出異議,市府會依合約及法律規定,透過調解、申訴及訴訟等方式處理。

  中央社報道,針對東森巨蛋公司經營小巨蛋權利金繳交問題,以及LED設備未依合約如期設置完成,遭市府開罰違約金等問題,郝龍斌今天對媒體表示,權利金四千多萬元,東森巨蛋公司必須在今天完成繳交;如東森巨蛋公司未於期限內繳交權利金,依合約在一個月內將加罰百分之二,二個月加罰百分之六,三個月加罰百分之十。

  郝龍斌說,權利金繳交有三個月的緩衝期,如東森巨蛋公司在三個月內繳不出權利金,即表示經營能力與誠意都有問題,市府將不排除與東森解約;市府現也已進行解約的相關準備工作。

  至於LED設備違約金問題,郝龍斌則說,因東森已在上週五提出異議,市府將依合約及法律相關規定辦理,並透過調解、申訴及訴訟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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