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比空難主犯被允許二次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9 04:08:28  


  中評社溫哥華6月28日電/ 上世紀八十年代洛克比空難主犯被允許進行第二次上訴。蘇格蘭刑事案件重審委員會在經過三年半的調查後表示,當年對利比亞人梅格拉希的判決存在不妥之處。該委員會負責對可能的誤判進行調查,並提出了第二次上訴的建議。 

  據BBC報道,現年55歲的梅格拉希2001年因為參與製造了洛克比空難而被判處終身監禁。他被控在美國泛美航空公司的一架從倫敦飛往紐約的波音747客機上安放炸彈,致使飛機於1988年12月在蘇格蘭小鎮洛克比上空爆炸,造成270人死亡。梅格拉希是洛克比空難案中唯一被定罪人,他的律師一直堅稱當事人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 

  在2001年的裁決後,梅格拉希提出第一次上訴,2002年三月被法庭駁回,梅格拉希隨後送進監獄服刑。蘇格蘭刑事案件重審委員會現在既可以將此案送交最高法院進行第二次上訴,也可拒絕梅格拉希律師的訴狀。2003年,利比亞政府同意提供洛克比空難家屬30多億美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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