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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在位於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歐盟總部,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右)向歐盟輪值主席德國總理默克爾送花,對德國為歐盟新條約草案達成協議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謝。(新華社圖) |
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經過長達近20個小時的緊張討論,參加歐盟峰會的27國首腦23日凌晨在布魯塞爾就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新條約草案達成協議,從而結束了長達兩年的歐盟制憲危機。
新華社報道,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總理默克爾在當天凌晨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參加本屆峰會的歐盟所有成員國已就新條約草案達成一致,敲定新條約具體內容的新一輪政府間會議將在2007年底前召開,新條約計劃在2009年6月前付諸實施。
默克爾還簡要介紹了協議的內容,其中包括:《歐盟憲法條約》的名稱不再沿用、歐盟理事會將設常任主席、歐盟設立相當於“外長”職務的高級代表、“雙重多數表決”制將從2014年開始實施等。
“雙重多數表決”制是指通過一項決策需要至少一半成員國的贊成票,且這些成員國必須能代表至少60%的歐盟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