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看完後銷毀” 簡訊洩底王令麟收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18 08:37:02  


原本交保不到一天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經理童家慶二人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
  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傍晚經過長達六小時馬拉松式的開庭、評議,至晚間十時,因檢察官提出不利王令麟的“簡訊”新證據,合議庭以有串證、湮滅證據之事實,將原本交保不到一天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經理童家慶二人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 

  王令麟羈押更為裁定,由台北地院庭長劉慧芬、受命法官郭惠玲及陪席法官李桂英所組的合議庭負責。 

  原以為重裁頂多加保證金 

  據中國時報報道,在地院裁定羈押後,王令麟連夜被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聘請的三位律師原本都信心滿滿認為至多是保證金再加碼,當獲知合議庭裁定羈押,心情黯然,不發一語地快步離去。 

  檢察官認定王令麟違法的事實共有七案,包括東森巨蛋公司圍標案、東森媒體出售南港園區房地案、台力公司向中華商銀貸款案(王又曾是共犯)、蔡雪卿(蔡咪咪)支領東森電視薪資案、王令麟侵吞凱雷集團購買東森媒體股款案、力華票貼弊案(與王又曾是共犯)。昨天的羈押庭檢方針對這七案逐一提出被告的犯罪事證,王令麟在聽取檢方的指控時則專心作筆記,律師反駁後,他也逐一提出說明,有些被控的犯罪,他承認有這些事實,但否認涉及不法。 

  合議庭認定王有串證之虞 

  對於檢察官列舉的七大犯罪事證,合議庭並非每項都採信。像蔡雪卿領取東森電視薪資部分,王令麟即提出證據證明蔡是東森美洲台的負責人,確實有付出勞務,因此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此外,力華公司票貼部分也因證據不足,被認定犯罪嫌疑不足。合議庭並認為有關東森媒體出售南港園區部分事實已明,相關的貸款資料也已扣案,不構成羈押條件。 

  但東森巨蛋圍標案、台力公司向中華商銀非法貸款及凱雷公司收購案,合議庭認為尚有證人及共犯需要傳喚,有串證之虞。 

  而讓王令麟、童家慶被收押的關鍵,在於檢方提出了東森集團內部的簡訊,簡訊內容顯示“剛才老闆在問的公文箱,就是周五晚上他指示要曉菁送回家的一些機密文件,老闆要自己看完後銷毀的,剛小吳已拿給我了,我會保管好,萬一老闆有在問,你就可以直接說,‘已在我手上了,隨時有事CALL我’、要通知‘申’你們館前九樓不知有無乾淨,早上已經中間抽屜都碎完了”,也就是這通簡訊,被足認有湮滅證據的事實。 

  合議庭認為,王、童二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一○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事由,為保案件偵審之進行 ,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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