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謝長廷被傳喚到案的身分並非“被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08 21:38:12  


  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針對政治獻金案,通知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到案說明。“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本案仍屬“查”字案,檢察官並非以被告身分傳喚謝長廷,而是用“傳喚通知書”通知他到案。

  高雄高分檢偵辦高捷弊案,追查謝長廷資金來源時,發現他在2002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疑透過前高雄發展聯誼會長徐政朝,收受葉致中等人政治獻金。承辦檢察官羅建勛當時依謝長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分“查”字案偵辦。

  特偵組日前以“傳喚通知書”通知謝長廷於今天上午到案,釐清帳戶資金流向及與徐政朝等人關係。

  陳雲南表示,由於全案仍屬“查”字案,犯罪事實與嫌疑人尚不明確,檢察官並未以被告身分傳喚謝長廷,而是通知他到案說明。至於未來是否再度傳喚他到案,須待檢方辦案進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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