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鄭筱萸被判死刑不僅是個人悲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30 14:40:18  


  中評社香港5月30日電/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南方都市報今日發表社論說,這死刑距離執行還有一段時間,鄭筱萸的命運尚有懸念。但單只是這一審判決,已經令人震驚。根據中國《刑法》,貪污受賄10萬元人民幣、情節特別嚴重者就可判處死刑。但是這個結果還是出人意料,因為在胡長清、成克傑之後,近幾年來,如此級別的官員,已鮮有判處死刑的案例。因此,人們對這一判決的反響,在驚訝之餘混合了兩種情緒。

  其一是習慣性的猜疑揣測,國家對高官動以極刑,是為了撫慰民心?是為了警戒後來者?是彰顯反貪腐的決心,還是另有別的我們無法領會的理由?其二便是痛快,解恨,民眾對貪腐的厭惡甚至仇恨以及對社會秩序的其他不滿,似乎都可以發洩在鄭筱萸被判死刑上。這社會情緒裏包含一些可批判的成分,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它真實而廣泛的存在,我們甚至不能否認這種情緒在當下社會中有它生髮和傳播的必然性。

  只是,鄭筱萸被判死刑其實是個悲劇,而且不僅是他一個人的悲劇。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大快人心,可是我們這些人都是這個悲劇的一部分。鄭筱萸被判死刑,這是我們這個社會、這個時代的悲劇。

  社論說,鄭筱萸被判死刑,這是他的人生悲劇。雖然還沒有人給我們講述這個人63年的生命故事,但是看起來他曾經也是一個普通人,一個普通的青年大學生,一個普通的工程師——如果不是後來手握大權,他可能就像個普通人一樣安度一生,怡然終老。雖然我們不知道是他主動擁抱了權力,還是權力主動誘惑了他,但是在貪污受賄的時候,他恐怕沒有想到過被判死刑的下場——生死攸關問題上,人都是理性的,鄭筱萸貪污數目驚人,在這個過程中他不可能沒有考慮如何收場,一定是有些事情讓他產生了這個誤會:我盡可以貪污,我不會死的。同樣可以推定的是,他為官貪腐的數年中,未曾有過有效的威懾警戒,讓他迷途知返。現在像一個人民公敵一樣被判處死刑,鄭筱萸的人生已經是一個不爭的悲劇。唯一值得探討的便是,這悲劇是從何時開始的,是事情敗露之日,還是他開始為官開始貪污之時?

  社論認為,鄭筱萸被判死刑,這也是歡呼著的民眾的悲劇。不管現實情況有多複雜,民眾很容易把藥價貴的問題簡單地歸罪到鄭筱萸身上,或者稍微寬泛一點,歸罪到醫藥官員貪腐的問題上,正如人們很容易將社會秩序中的種種問題都歸咎為腐敗,仿佛那就是問題的策源地和追問的終點。而實際的情況很有可能讓人失望,鄭筱萸被判死刑,其威懾力的範圍、力度和持久性,恐怕都遠不足以解決中國醫藥官員的腐敗問題,更不要談中國人看病難吃藥貴的問題。然而所說的悲劇在於,以此時此境,民眾的抱怨甚至憤恨,很難找到一個更明確的發洩對象,而民眾對於清明之治的期待,也很難找到一個比判貪官以死刑更加振奮的寄託。

  鄭筱萸被判死刑,這其實是防腐制度的悲劇,是權力部門無力自清的悲劇。反腐重在防腐,腐敗大案頻出,已經證明防腐系統出現漏洞;亡羊補牢之時,未見防腐規制細緻縝密,更未見權力結構從根源處作出調整,民眾殷殷期盼之下,不過是以一人之死罪震懾貪官、慰藉民心,讓人不得不歎一聲悲劇。

  社論指出,鄭筱萸被判死刑,這也許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同時又何嘗不是一樁可以讀出許多時代謬誤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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