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手機漫遊費該降為何不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20 16:52:10  


  中評社香港5月20日電/日前,部分電信專家表示,漫遊費實際成本只有電信運營商漫遊收費的幾百分之一,而且十幾年前設立漫遊費的基礎已不存在。因此,他們建議,取消或者降低漫遊費。
  
  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現行的電信通話計費方式,是以服務商的利益為依皈,綜合來看,收取漫遊費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條:第一,漫遊費包括運行商鋪設資訊運輸網路的成本,這就像電話初裝費,實質是由初始用戶承擔相應的基礎建設成本,就如同飯店在計價時加入了裝修與桌椅板凳等費用。
  
  通常在競爭性強的領域,此類成本由店家消化,而改由服務費贏利來攤薄的模式。換個角度,在手機發展之初收取的漫遊費,是對極少數能用得上“大哥大”的高收入群體收取的電信基礎建設稅。
  
  第二,漫遊費中加入了地區差價,類似於“地方保護性關稅”。如闞凱力教授所言,在手機發展之初,東西部用戶與基礎設施使用不均衡,為發展西部市場,防止消費者以東部手機在西部通話實行漫遊費,其目的是為了西部地區的移動通信企業可以取得適合當地較高成本的收入,降低西部電信運營商的單位運作成本。
  
  第三,保護運營商的贏利指標。如果取消漫遊費,手機吸引力更大,對固話運營將產生強大衝擊,手機運營商的贏利指標將下降,漫遊費以增加手機用戶成本的方式激勵他們使用固話,也是保護性手機運營商的措施。
  
  社論指出,以上理由,均是無法堂而皇之拿上桌面的市場理由,並且其存在的基礎已經喪失。中國業已建成了全世界規模最大、品質最好的網路,收取的費用與網路成本應該能夠平衡,轉嫁成本的理由不再存在;手機從奢侈性消費轉化為普及性消費,用戶數量逾4億,手機成為普通通信工具,在生產生活領域發揮了巨大的溝通作用,立足於奢侈性消費上的高收費已成為對大眾的普遍掠奪。截至2002年,電信運營商在全國最後一個地區(西藏)實現了盈利,至此,對西部地區徵收保護性關稅已經沒有必要。從中國兩大電信運營商高達20%以上的稅後淨利潤看,已數倍甚至10倍於世界上各大電信運營商。
 
  社論分析,漫遊費問題久拖不決,惟一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者保護蛋糕的本能。全國各省獨立結算,漫遊費對支撐業績功不可沒,業內人士稱他們“抱團”維護自己的利益,理由是各省無法獨立作出決策,他們寧可增加區域間資費結算成本。
  
  信產部職責的第七條,就是制訂通信與資訊服務資費政策,確定基本郵政、電信業務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信產部確實在推進資費改革工作,2005年9月信產部對手機漫遊費實行“上限管制”,准降不准升,鼓勵取消。
  
  這兩年電信漫遊費確實在下降,並且幅度不小,去年國際漫遊降了46%,國內漫遊費下降20%多,但這種由複雜的套餐形成的下降,對消費者而言仍然無法明明白白消費,就像當初漫遊費交得稀裏糊塗一樣。
  
  社論認為,要降低手機消費領域的不公平,信產部將成本公之於眾,以消費者的力量形成壓力,看來是最明智的選擇,他們正是這麼做的。利益的平衡使消費者的意見有了用武之地,這是討論漫遊費的一個意外但絕不是不重要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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