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十年教役能讓免費政策走多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16 16:04:26  


  中評社香港5月16日電/六所部屬師大對師範生實行免費教育的具體辦法於昨日公佈,相較於歷史上給予師範生的優惠待遇,新的免費教育政策凸顯出強烈的契約屬性,其主要內容是:享受該政策的師範生,畢業後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10年以上,如果違約還應退還所免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到城鎮學校工作的,還應到農村任教服務兩年。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南方都市報今日發表社論說,在中國語境中,任何一項教育政策總能與命運話題糾合在一起,因為這既關乎國家的宏旨,更涉及個人的未來選擇。當六所部屬師大的免費政策甫一公佈,即面臨著國家與個人兩種坐標系的衡量,而其統一的指向莫不與教育的現實處境緊密相關。只有窮人家的孩子才去當教師?教育它究竟怎麼了?教育與公平的關係怎會如此混沌?……諸如此類的爭論,以弦外之音的方式,應和著新政策的誕生。

  社論說,在中國教育改革推行既久但飽受責難的背景下,國家出臺專項扶持政策,希望以經濟杠杆促進教師隊伍在數量與質量上俱得穩定,其用心也苦,而由免費政策所釋放出的“尊師重教”的苦衷理應得到尊重。對貧困家庭的學生來說,無論政策的導向如何難以預測,但終歸增加了他們接受高等教育的新機會。現實地看,新政策在引導個人追求服從國家意志、協調國家意願與特殊的個人情境等方面也存在著重疊的坐標點。

  在善意揣度政策苦衷的同時,也應該看到,新的免費教育政策體現出國家贖買的傾向,這種傾向如此不加掩飾,以至於把它稱之為國家與個人間的機會交易也毫不為過。遺憾的是,政策本身所設定的“交易”條件,卻有可能成為政策推行的障礙。即使對於任何一位有志于教師職業的“優秀高中生”而言,10年的教育履約期限都不能不顯得無比漫長。這項教育契約相當於設定了為期10年的選擇空白期。在這苛刻的十年內,個人那不斷變化的自由抉擇衝動將被壓抑在狹小的空間,除教師之外的其他個人發展前景幾乎被禁絕。 

  社論認為,本著契約精神,若在接受新的免費教育機會的情況下,或許不該奢談作為師者的自由選擇權。但仍可以說,國家之所以能夠在政策上獲致如此契約優勢,依靠的是對貧窮的政策性的“挾持”。無疑,新的免費教育政策對經濟社會地位處於低水平的家庭最有誘惑力,實質上這是政策為提高自身執行力而“捆綁”上了學生的貧窮出身。顯然,在更宏大的社會作用上,教育曾被看作是促成階層自下而上流動的動力,而決不應造成階層被禁錮的態勢。在此,與其讓違背契約者支付國家在他們身上付出的教育成本,為何不考慮對這些師範生開出鼓勵他們堅持履行契約的優惠條件,以開啟師範生更大的個人發展空間?

  僅從成本考慮,新政策總的免費額度必定要面臨畢業生機會成本的挑戰。而這種機會成本在中國教育積弊深重的處境下,在現有教師急切逃離職業約束的映襯下,往往顯示出比免費政策更迫切的突圍欲望。新政策中有關去農村支教的硬性規定,多少也暴露了這一處境的端倪。不能否認的事實是,基層教育正在普遍遭受經費短缺、師資流失的嚴重困擾,顯然,這種困擾的持續性以及它被根除的艱巨性,遠非單一的免費政策所能紓解。因此,若立足於教育困局的整體性根治目標,新的免費政策只是杯水車薪;在教育困境整體上不得緩解的前提下,新的免費教育政策自然存有它自身難以克服的脆弱一面。

  社論指出,在免費的契約下,十年教役自有其不能承受之重,並考驗著政策生命。它也影射著種種教育現實,諸如教師待遇低下、尊師傳統極度弱化、農村義務教育困難重重等等——所有這些都說明,教育正在淪為需要重新整合的社會領域。國家從師資培養環節給予特別補貼,可以看作是強化此種社會整合的急切努力。而其用意越急迫,則越顯現此領域內分裂愈大、愈破碎的實情。其實,國家和個人都在契約中面臨風險,都要讓渡一些東西。這是僅就免費培養這個階段而言的。如果要獲取更多,國家急需在扭轉整體的教育處境上下工夫。換言之,國家的優惠價更應該開給整個教育框架,而不僅是框架內某個細小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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