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狀告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15 13:58:24  


  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徐少萍等人今天前往最高檢察署,具狀告發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使用涉及貪瀆。徐少萍指出,由於最高檢沒有作出特別費法律統一見解,國民黨團要求檢察總長陳聰明將案件交由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偵辦,才能有一致的法律標準。

  中央社報道,徐少萍與副書記長費鴻泰、潘維剛在今天上午十時三十分帶領律師到最高檢拜會陳聰明,並具狀告發陳水扁涉及貪瀆。最高檢一改過去開放媒體採訪拜會活動模式,上午管制媒體進入採訪。

  告發狀表示,陳水扁自1994年12月25日至1998年12月25日擔任台北市第一屆民選市長,為刑法所稱公務員,每月均有一定數額市長特別費可資運用。陳水扁出具領據列報特別費是否實際用於公務支出?以單據核銷部分特別費是否因公支用?特偵組應介入調查清楚。

  徐少萍指出,陳聰明沒有擔當對特別費作出統一見解,反而要各地檢署依個案偵辦特別費,為避免個別檢察官有不同偵辦標準,他們特別要求陳聰明將陳水扁特別費案交由侯寬仁偵辦。

  潘維剛表示,國民黨團也要求特偵組應在一個月內將呂秀蓮、蘇貞昌、游錫堃與謝長廷等人的特別費案偵結,陳聰明表示無法答允明確時間,但會要求承辦檢察官儘速偵辦。

  國民黨團在拜會陳聰明之前,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陳水扁曾任四年台北市長,任內不僅用特別費支用自宅水電、瓦斯等生活費用,也以特別費犒賞員工,並支付自家插花費。

  國民黨團表示,特別費被稱為歷史共業,希望陳水扁特別費案能由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依偵辦馬英九特別費的標準,一視同仁偵辦前後任台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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