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明指導辦案:檢察長們出手前 先向我報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09 09:06:02  


  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在檢察長會議中,強烈要求貫徹檢察一體,不希望再發生台南、台北地檢署對特別費見解不一的情形,要求檢察長們往後對類似案件在出手前,要先向他及高檢署檢察長報告。

  聯合報報道,對於其他偵辦中的特別費案,陳聰明未明確說明究竟是要採查黑中心(即北檢的見解)還是南檢的見解;只強調每案有不同情況,有人沒領全額、有人拿未上任或卸任後的發票核銷,檢察官要依個案情況,本於法律確信做認定。

  儘管未做出特別費的統一見解,但陳聰明清楚表示,檢察長會加強監督類似案件,他在全台檢察長會議中已要求“檢察一體一定要貫徹”。

  陳聰明表示,由於現在有特別費案件在法院審理中,會中檢察長無異議決議認為此刻不適宜討論此一法律問題,所以未就實質內容進行討論。不過,將來從檢察官辦案過程,“檢察長要全程掌握狀況,不能都不管”。

  昨天不少檢察長提問:政府曾表示特支費屬主管加給的一部分,首長是否能區分特別費與特支費的差別?行政機關將特別費編列為業務費的一部分,如要求全部用於公務,應可直接以業務費核銷,為何還要另外編列特別費?特別費究竟是首長的實質薪資補貼,還是公款?會中都沒有明確答案。

  有檢察長提到,馬英九被起訴是因他在檢方初訊時,說特別費是公款,應該用在公務上,卻又被查出將特別費匯入妻子的帳戶,且沒花完。另外,前台南市副市長許陽明被起訴,是因為他拿上任前、卸任後的發票核銷特別費。

  多數的檢察首長因此認為,不管是實質補貼還是公款,首長特別費案構不構成犯罪,每件個案可能有不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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