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當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之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05 09:28:39  


  中評社香港5月5日電/台“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根據新法,人口數達遠遠超過台北市的台北縣,取得“準直轄市”的法源。未來超過一百廿五萬縣民的桃園縣、台中縣、彰化縣等,也取得向中央申請升格的資格,唯核定權在中央。

  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走了四十年,台北縣終於成為“準直轄市”,這條漫漫長路,對台北縣民而言,走得辛苦,但結果卻似乎比預期更好。台北縣不但沒被“併入”台北市,甚至取得獨立的“準直轄市”地位,未來在各項資源分配上,與北高齊平。不過,就台灣整體發展而言,未經完整配套的升格案,是利是弊?可能就有相當多的討論空間。

  早在一九六七年初,政府有意將台北市改為院轄市。當時直接參與都市計劃研究的前“行政院”秘書長王章清,從大台北都會區的觀點,初步擬定或蒐集了許多實質發展計劃,如道路系統、防洪、水源等,結論是廢除台北縣,將台北市附近屬於台北縣的鄉鎮市都併入新的台北市,包括板橋市在內;其餘農業地區,分別劃歸桃園縣及宜蘭縣。

  但是這個“廢縣”,重整北台灣行政區域的構想,卻遭到地方民代的群起反彈,為了維持政治上的平衡,當時的省政府於是敲定以淡水河為界,畫分台北縣、市,但把士林、北投、內湖、南港、木柵、景美等六個鄉鎮,納入台北市。這個區劃確定之後,台北縣從此幾無升格機會。爾後,台北縣議會曾經九度決議爭取升格,卻始終不可得。一九九零年“國是”會議,台北縣升格案再次成為討論焦點,唯思考方向仍維持過往的縣市合併。但沸沸揚揚討論過後,卻無疾而終。

  社論說,二千年政黨輪替前後,台北縣升格話題,始終是選舉的重大議題。原因無他,直轄市的資源分配,確實遠遠超過其他縣市。

  按照新修正的地制法規定,台北縣即使沒有改制為直轄市,還是能“準用”直轄市的編制。初步估計,台北縣的預算,將可從每年七百五十億元以下,增加到一千四百億元,是現在的兩倍之多;人事編制也將從過去的四千人以下,擴大到一萬六千人,而每年增加的人事經費六十八億元,皆由中央編列經費支付。 
  
  在影響地方財政最鉅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方面,人口三百七十七萬的台北縣,過去每年只分到九十億元到九十四億元,而人口二百六十三萬的台北市,則可分到五百億元的大餅。如果台北縣“準用”台北市的規定,將可分到五百億元。但實際情況會不會這麼樂觀呢?簡單講,統籌分配稅款的額度比例是既定的,如果統籌分配款的餅沒做大,或者分配機制不改變,目前北高分享的大餅,未來就是北北高三縣市共享,若諸如桃園、台中、彰化三縣也經申請中央核定升格,則是六縣市共享這百分之四十三有限的統籌分配稅款,換言之,各縣市實際分得的資源其實必然相對縮減。 
  
  此外,“準直轄市”比照直轄市後,最少有廿六項以上的事務預算,包括高中職學校以及勞健保補助款等等,原本由中央直接埋單部分,未來都要由直轄市自己負擔,如北市每年就要自行負擔約四百億元預算。 
  
  社論指出,更重要的,這樣的變革,核心思考應在有助於解決直轄市與縣市差距問題,但北縣所轄的鄉鎮市是否需相應調整為區?未來課徵的稅收要不要繼續分配給鄉(鎮、市)?準用後組織擴大,增加員額的經費從何而來?還有,台北縣單獨升格後,對大台北的整體發展是否有相應的規劃? 
  
  同樣的,其他人口數未達兩百萬人的縣市,依照新修正的地制法,比方說,台中縣可以在人口數超過一百廿五萬後,單獨直接向中央提出申請,那麼討論和研修中的台中縣市升格案還要不要繼續呢?中台灣的發展是單獨升格好?還是合併升格更有利呢? 
  
  縣市升格,重點不應只在於提升單一縣市的資源與地位,而是應考量區域的均衡發展及縣市職能的提升。立法院通過了修法案,為討論經年無解的縣市升格案找到解套的方法,對政府而言,這可能才是挑戰的開始。中央政府對國家發展的整體規畫速度必須跑得比地方政府更快,否則,我們將面對的是此起彼落要求升格的呼聲,而一個個單一升格的“準直轄市”,最後只會稀釋了直轄市的資源,結果還是落得大家都窮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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