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韓國《朝鮮日報》今天發表題為“日本修憲已成定局豈是‘普通國家’”的社論,指出日本眾議院13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憲的《國民投票法》。據說,幾乎可以肯定該法案在下月的參議院表決中也將獲得通過。日本憲法規定,關於修憲問題,需要參眾兩院三份之二以上議員贊成併發起國民投票。但由於日本一直未制定《國民投票法》,實際上不可能發起國民投票。此次既已通過《國民投票法》,日本也就奠定了修改和平憲法的法律基礎。法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說:“我希望在我的任期內能夠實現修憲。”
社論表示,《國民投票法》規定,參眾兩院可以各自成立憲法調查會,從國會層面進行修憲准備,從2010年起可以對修憲案進行國民投票。聯合執政黨自民黨和公明黨已經在眾議院確保了修憲發起案所需的三份之二議席,並計劃在7月份的參議院選舉中力爭確保三份之二以上議席。據說,從日本社會當前的氛圍來看,聯合執政黨實現這一目標的可能性很大。換言之,日本實行60年的《和平憲法》即將退出歷史舞臺。
制定於1947年的現行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放棄戰爭、禁止擁有軍事力量,在國際紛爭的解決過程中不使用武力,不得擁有陸海空軍隊及其他戰鬥力,不擁有交戰權。由於這些規定,該法被稱之為“和平憲法”。日本保守勢力主張“該法使日本成為無勢國家”,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長期推進修憲問題。在野民主黨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也與執政黨基本相同。
社論指出,中國實現了舉世矚目的發展,不久的將來在經濟上有望超過日本,這讓中國產生了很大的自信,而且作為核武器擁有國,在國防戰力方面也有着優越感,因而對日本的“和平憲法修改舉動”不願意多做發言。但對於韓國而言,恢復“軍事力量和交戰權的日本”已經不再是日本自我評價的“普通國家”,而是真正意義上的“非普通國家”。
更何況,安倍政權將修憲作為政權的歷史使命,為此全力以赴,同時又逐一推翻了日本歷屆政權就參拜靖國神社、歷史教科書、日軍慰安婦問題所進行的道歉和承諾。由此看來,我們可以說日本當前追求的“普通國家”其實就是結合強大的經濟實力和軍事力量、薄弱的歷史認識和倫理認識的“非普通國家”。從現在起,韓國又多了一項需要思考的國家課題,那就是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如此“非普通”的“普通國家”日本,以及應該怎樣與之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