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列車已啟動 陳水扁拋修法五方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12 11:09:13  


陳水扁近來出手很快。
  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公投綁大選列車已經啟動。陳水扁昨日主動拋出“公民投票法”五大修正方向,主張在年底前修法降低公投成案、通過門檻;廢除以政黨比例組成的“公投審議委員會”;讓行政機關及立法院少數也可以享有公投提案權。 

  中國時報報道,針對府院黨秘密醞釀的公投修法,陳水扁更順勢宣布,民進黨十一日中常會已提案要求行政部門與“立法院”黨團予以全力支持。 

  此外,民進黨中常會昨天通過“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連署”的連署書,將全力加速推動,預計於五月二十日完成公投第一階段的十萬份連署書目標。 

  而“全民討黨產公投連署”,為加速完成第二階段連署,在“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提議下,中常會也通過每一位黨員,除本人外,至少完成五人以上連署。 

  面對府院黨全面動員連署公投,在縣府各局處,發放追討國民黨產連署書,引起基層公務員不滿的高雄縣長楊秋興說,公務人員是中堅份子,幫政府討回過去被霸佔的黨產,天經地義,合情、合理、合法,沒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 

  陳水扁昨日在接見國際獅子會300A3區幹部時抨擊,現行公投法不合理的提案限制、荒謬的審查規定以及超高通過門檻,完全悖離直接民權精神,也剝奪人民直接參與決定公共事務的可能,只是一部徒具公投之名,卻沒有公投之實的惡法。 

  陳水扁具體主張,“以得票最多者且票數超過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者為通過”。若依據此版本,綠營二○○四年合併“總統”大選舉行的“強化國防”、“對等談判”兩項公投,分別有四成五投票率,以及八成七及八成五的同意率,即可過關。 

  陳水扁稱,核四公投促進會所提的以下五大修法主張,他完全認同: 

  第一、公投法第二條有關公民投票事項的限制應該重新研議,除人事外的公共事項都不應該限制。 

  第二,公民投票法審議委員會的設置應該刪除。 

  第三,公民投票法第十三、十五及五十二條排除行政機關及立法院少數享有公民投票提案權的限制應該加以修正。 

  第四,公投法第十、十二條應將提案人數降為一百人,連署人數降為選舉人數的一.五%。 

  第五,公投法第三十條應修正為公民投票結果,以得票最多者且票數超過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者為通過。 

  陳水扁並鼓勵“核四公投促進會”強化對“立法院”的遊說,希望年底前有關公投立法不合理與荒謬的地方,能獲得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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