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日報:警方要嚴懲非法示威負責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10 11:39:16  


  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上周首爾市中心再次陷入癱瘓。“反對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泛國民運動本部”(簡稱泛國本)不顧警方禁止舉行集會的決定,在以其他團體的名義租借的場所舉行了非法集會,並佔領道路舉行示威。這已是泛國本自去年12月後第4次舉行非法示威。因爲他們頻繁舉行示威,一到周末首爾市中心就充滿噪音,交通陷入混亂。

  韓國東亞日報今日發表社論質疑,泛國本究竟以何名義得到權力,屢次無視政府的決定。說是“泛國本”,但大多數國民不僅不反對韓美FTA,而且也從沒有同意和參加反對示威。究竟以什麽爲依據起了“泛國本”這個名字?這無疑是冒名頂替國民的行爲。應立刻更換這一欺騙性的名字。

  泛國本這次也是鑽法律的空子舉行了示威。警方以暴力示威前科爲依據,禁止泛國本舉行示威,但泛國本轉移到民主勞總下屬團體鐵路工會租借的場所舉行了集會。這次鐵路工會扮演了過去民主勞動黨經常扮演的“借名”的角色。警方要積極研究將變相集會和示威視爲非法,對負責人追究責任的方案。對爲使示威方得到集會許可借名的團體也要追究聯帶責任。 

  國會要積極審議自由主義聯帶等13個市民團體2月提出的《集會以及示威相關的法律(集示法)》修改案。這些團體要求嚴禁舉行造成交通癱瘓的市中心示威,提高因只處以50萬~300萬韓元的罰款而沒有實效性的《集示法》罰款上限。 

  社論指出,非法集會和示威給市民和市中心商人造成了極大的不便和損失。因此,造成的社會損失也是巨大的。韓國開發研究院(KDI)1月發表說,大規模集會和示威每年造成的社會損失費用占國內生産總值(GDP)的1.53%,達到12.3萬億韓元。試問,在這種情況下政界還要袖手旁觀嗎?警方也不能只以恐嚇應對。爲預防面對韓美FTA批准程式爆發更激烈的集會和示威,有人要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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