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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澳報:王金平挑撥族群 有反黨違憲之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5 12:03:59  


  中評社香港4月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題為“王金平挑動族群論有違‘憲’反黨之嫌”的署名評論文章,指出王金平一篇“不參加中國國民黨黨內初選”的“聲明”,本來以為可以引發泛藍群眾中的“挺王派”,對他所申訴的“為特定人選度身訂做論”的不平和同情,因而取得倘馬英九“一審獲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就“取而代之”,或是馬英九被判有罪後仍然以國民黨候選人名義參選,他就脫黨獨立參選的“正當性”;但豈料他的另一句“少數族群的政治菁英不能統治多數族群”論,卻引發國民黨內上至高層下至基層的強烈反彈,連曾在王金平參選黨主席時任其發言人的洪秀柱,也表示對王金平的說法感到不妥和無法認同。就連正在參加民進黨“總統”初選的游錫堃,亦批評王金平這番言論“失言”,並強調台灣只有認同問題,沒有族群省籍問題。

  王金平至此才感覺到,自己這一番自以為打中“外省人”馬英九“死穴”的言論,反倒使自己過去持平、中立、“調和鼎鼐”的形象和優勢,喪失殆盡。

  文章表示,為此,王金平不得不趕快跳出來進行“危機處理”,他繼前日再次發表“聲明”,解釋自己的三點建言只是提醒國民黨,並非是分化族群之後,昨日又趁到桃園“南開大學”演講之機,發表題為《台灣的政經現況與未來的展望》的演講,改批民進黨執政後,讓台灣面臨族群、兩岸、朝野等三大衝突,並聲稱台灣是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政治人物卻不將追求族群融合成為一種普世價值,反而成為選舉手段,導致族群問題越來越嚴重。這番話,倒是令人有“自打咀巴”之感,能否挽回他以“少數族群的政治菁英,是否適合統治多數族群”來挑起族群問題的影響,則有待觀察。
  
  由此可見,就連王金平自己,也驚覺自己挑起族群省籍問題的惡劣影響及對自己的選情有損無益的效應。這就正如台灣媒體的評論所指出的那樣,在國民黨支持者的結構中,較能包容外省、閩南、客家、原住民等四大族群。正因為如此,在政黨輪替後不具行政資源的王金平,才能穩踞“立法院長”寶座。而王金平如真的要角逐“總統”大位,就應宏揚這種包容族群的傳統和精神,這總比只是強調“本土”,一味排斥“外來”者的民進黨“四大天王”要強得多。但王金平卻是反其道而行之,講出連民進黨人及惡質談話性節目也不敢直接宣之於口的挑潑性言論,就只能使自己的優勢盡然喪失。
  
  文章分析,其實,王金平豈止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在選戰策略上弄巧反拙?他的這番挑動省籍問題的言論,至少還犯下以下幾個政治和法律上的錯誤:
  
  一、身為肩負主導立法事務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卻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七條又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據曾任台灣“中央警察大學”校長、“國安會”諮詢委員,並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多次“修憲”中以“國大”國民黨黨團副書記長身份,受李登輝委托撰寫“憲法修改案(草案)”的憲法專學家謝瑞智在其《活用憲法學大辭典》一書中詮釋,“種族平等”,是指凡國內各族在法律上均享有同等之權利,負擔同等之義務,不受任何歧視、壓迫或限制。所謂種族,通說系指由同一祖先之多數家族或民族所形成,具有相同之語言與祭祀,並在同一首長之領導下,共同抵禦外侮之人類集團而言。因此它與以文化為人類集團之共同內容的民族有所不同。依台灣“憲法”第五條規定之“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及關於政治、經濟、文化、交通、衛生等事項,予以少數民族以特殊保障外,復以“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種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係指除漢、滿、蒙、回、藏等五族之平等以外,其他隸屬以血統為中心之人類集團,無論是“中華民國”國民或人民,或外國人之取得中國國籍,及外國人之僑居中國,皆不因種族之不同,而受到法律上之歧視。顯然,王金平的那番“少數族群論”,是與“憲法”上的“無論種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規定背道而馳的。
  
  為此,王金平的這番話倘擴散開去,在國際上可能會遭到人權衛士的譴責,也將會受到一些曾由少數族裔當選或出任領導人的國家的輿論質疑。實際上,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七十七條,日本“新憲法”第十四條,均有種族平等”的相關規定。而在國際現代史和當代史上,就曾有不少國家的領導人是由少數族裔出任,如菲律賓的科拉桑,秘魯的籐森等。如按王金平的“理論”,這些人的“統治多數種族”,就是“不當”的,如果他們仍然在位,恐怕還將會引發國際糾紛。盡管台灣不是一個國家,難以與上述情況類比,但也是已凸顯了王金平的“少數族群論”的荒謬和“違憲”性。
  
  其二、否定了遷台後國民黨政權的正當性,與李登輝的“外來政權論”遙相呼應。國民黨政權自一九四九年遷台後,由於政治、歷史的原因,在李登輝上台之前的近四十年間,一直都是處於王金平所指的“少數族群的政治菁英統治多數族群”之狀態中。王金平之所以能在國民黨內崛起,也是受惠於這段“少數族群政治菁英統治”時期,蔣經國所推動的“崔台青”運動。盡管以“一個中國”原則的角度看,國民黨政權打出的“中華民國”旗號,是與之相抵觸的,但它以地方政權的性質管治台灣地區,卻具有一定的正當性。而王金平所指的國民黨失去台灣地區政權,並非是“是否適合”的問題,而是由於國民黨內部分裂,宋楚瑜脫黨另行參選,扯薄選票。而王金平如今正是要重演當年宋楚瑜讓“漁翁”得利的一幕,還好意思要提出國民黨“是否適合統治”的問題。
  
  總之,王金平的這番“少數族群政治菁英論”,未必能為王金平討到甚麼便宜,相反還將會使他喪失日後取代馬英九或脫黨獨立參選的正當性。前者,國民黨未必會遴選一位質疑國民黨過往統治合法性的人去參選;後者,王金平即使是打著“本土派”的旗號參選,也未必能贏得過真正的“本土派”蘇貞昌、謝長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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