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軟弱的NCC,蠻橫的民進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1 17:45:43  


   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聯合晚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NCC處理T台記者捲入黑道嗆聲恐嚇影帶這案子,確實前後失據,如果說,之前的罰百萬、不停播懲處,給人過輕之感,那麼,後來的罰款加倍倒還好,只是要求T台必須撤換總經理,且規定行政主管不得兼任節目主持人等罰則,就不免給人依據何在,有沒搞錯的疑惑了?

  社論說,連NCC自己都承認,這懲處的構想,是委員們“你一句我一句”討論出來的,依據的是所謂“帝王條款”,亦即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但這條授予主管機關的權限,能擴大到讓政府機關“決定特定媒體”的人事去留嗎?誠如NCC內部對媒體透露的隱憂,日後T台若打起行政訴訟,NCC未必會贏,T台未必會輸!

  NCC進退失據,怎麼做都“顧人怨”,遠因是民進黨政府對NCC“舊恨在心”,試想連中選會這本該獨立自主的機構,民進黨都牢牢掌握了,就剩下這麼一個NCC硬是依政黨比例組成,成為行政體系中唯一無法掌控的單位,以民進黨向來善於鬥爭的慣性,不把握機會“鬥垮NCC”才怪。這是何以民進黨傾全黨之力,從“行政院”到“立委”,再搭配台聯裡外呼應,藉T台事件,全面批鬥NCC,迫使NCC倍感壓力。

  但就個案而言,NCC的問題出在“囿於書生之見”、“判斷準頭拿捏不住”。以T台犯的錯,造成社會譁然的程度來看,原先僅僅罰款百萬,顯然是判斷得太不準確,當然給了民進黨一個還擊的好戰場。那後來追加的懲處呢,更糟糕。或許是被民進黨政府逼急了吧,原先口口聲聲說要有法律依據,不能任意開罰的NCC,怎突然間,就在法源依據相當薄弱且有爭議的情況下,竟對民間媒體的人事問題“越俎代庖”起來?變成媒體的“太上董事會”了?這不是太可笑了嗎?

  社論最後指出,T台犯錯,是新聞專業與倫理出問題,要回歸到媒體環境的改造與秩序規則的建立。懲處個案,是為了維持這大前提。若因噎廢食,不但效果不大,更可能讓政爭介入。我們觀察NCC在T台事件上的前後失據,固然可以同情NCC遭到民進黨政府“野蠻的圍剿”,然而NCC太掉以輕心,不敢且不能堅持法治精神,因而失去輿論支持,難道不是關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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