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3日電/台“立法”院昨日協商“漢生病人人權保障暨補償條例草案”,達成初步共識,同意樂生療養院現址做為漢生保留區,讓樂生療養院現址保留出現轉機。陳水扁今天上午亦表示,雖然台北市捷運局有不同的意見,但“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指示專人了解和協調,能否讓此事有更圓滿的結論,讓大家滿意,就算不是百分之百滿意,也希望能有一個能勉強讓大家接受、圓滿的答案。
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表示,關於“樂生療養院”原址要如何保留一事,社會上有一些抗爭和持不同意見的聲音,而作爲“總統”他,過去可以親自到“樂生療養院”代表政府對患者表達歉意。陳水扁表示,雖然這是日據時代所留下的錯誤政策,但是時勢已改變,不對就是不對、該面對就要面對、該抱歉就要抱歉、該補償就要補償,他會請相關單位研議一套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辦法。
“難道弱勢者就沒有人權嗎?”因麻瘋病遭強制隔離40餘年的樂生療養院自救會副會長呂德昌,上午隻身代表樂生院民發出對台北縣政府強制拆除樂生院的怒吼與不滿,並與法律扶助樂生律師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高分貝籲請法官基於人權、人性考量,做出暫緩拆除樂生院的裁定。
近日來,樂生療養院民在人權、法律和學生團體的積極介入下,四處奔走、陳情,抗議台北縣政府不顧文建會指定樂生院為暫定古蹟、院區保留等政策,卻執意拆遷的惡劣作為;目前院區保留法案經“立院”一讀通過,逕付二讀;“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更指示工程委員會在“事情圓滿”的前提下,研擬樂生院古蹟保存與捷運工程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法律扶助樂生律師團召集人鄭文龍上午再度重申樂生院民生活權利應受到保護,他說,當年樂生院民遭到強制拘捕並隔離,迄今少則40年,多則超過60餘年,刑事犯也不過最久拘禁20年,而院區的一磚一瓦更都是院民血汗。
鄭文龍說,文建會已同意將樂生院區列為“暫定古蹟”,且是聯合國列冊的漢生病療養院,兼具人權、歷史價值;且“漢生病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草案”和院區保留法案都在立院二讀中,台北縣政府卻執意拆除樂生舊院區,形成地方對抗中央的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