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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和吳淑珍(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3月22日電/陳水扁就“總統刑事豁免權”範圍提出的釋憲聲請案,據了解,司法院大法官經過密集討論後,傾向受理,將於近日做出受理的決議,並儘速做出解釋。
聯合報報道,陳水扁提出釋憲聲請時,一併聲請“暫時處分”,希望大法官命令台北地院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並撤銷台北地院開放閱卷的裁定。大法官對此已有不做暫時處分的默契。
因“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總統刑事豁免權”釋憲聲請,先由“立法院”民進黨提出,大法官於一月廿五日以不符聲請條件的理由,決議不受理,等於程序駁回聲請案。陳水扁隨即於同一天“接棒”,再提出聲請。
大法官於春節前的二月十三、十四日邀集學者舉行兩場說明會,彙整說明會資料後,大法官展開討論,據了解,其間有不少大法官表達不應該受理的看法,但幾番激辯交換意見後,傾向受理,並儘速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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