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添財去年十二月到檢方應訊。(中央社圖) |
中評社香港3月12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因特別費案遭起訴,同樣被特別費纏身的台南市長許添財則順利過關脫身。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許添財特別費案,認定許添財特別費支出和公務有關,予不起訴處分。
中國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謝龍介去年控告許添財將二OO二年至二OO六年間特別費直接撥入私人帳戶,涉嫌瀆職,南檢立刻偵辦,今天偵結不起訴。
中央社報道,南檢表示,許添財每個月新台幣八萬八千元的特別費中,一半有發票憑據為證,檢方無法認定這些發票憑據和公務無關;另外一半的特別費,雖無法明確證明是私人支出,但同期間許添財用於犒賞員工、志工、公務饋贈,已超過特別費金額,且有領據可證明。
南檢也同意“行政院”主計處對特別費的認定說明,也就是特別費的性質,實際上是考量早年薪資待遇偏低,各級機關首長、副首長因職務衍生的招待、饋贈等花費,若是由個人薪資支付,顯然負擔過重,才編列特定款項供首長、副首長統籌支配運用,並採寬鬆認定,形成多年來的行政慣例,可見特別費實務上已定性為首長實質薪資補貼的性質。
台南市長許添財因特別費纏身吃上官司,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不起訴,許添財表示,這是正常的結果,他沒有特別的意見,但他建議將特別費改為公關加給納入薪水,免生爭議。
中國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謝龍介去年控告許添財涉嫌將二OO二年至二OO六年間特別費直接撥入私人帳戶,構成瀆職,南檢立刻偵辦,今天偵結不起訴。
許添財表示,有人告發他,他據實以報,不起訴是正常的結果。
許添財說,首長有公關活動,這是常態,也應該有正常的支出管道,特別費若是改為公關加給納入薪水,就能免除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若是真的有能力改革行政的話,這是一個小小的開始,他希望近期內完成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