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英:爭取民心 應給長居台商“身分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12 10:18:15  


陳雲英建言,給予在大陸居住達一定年限的台商類似大陸居民身分證功能的證照,以方便這些台灣人在大陸的生活。
  中評社香港3月12日電/全國人大台灣團多位代表近日建議,給予居住大陸一定年限的台商類似大陸居民身分證的證件。此外,應儘快修改台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擴大台商投資區,同時積極推動台商參與大陸“政治生活”的工作。

  聯合報報道,由大陸三萬三千多名台籍人士選出的中共全國人大台灣團十三名代表,今年在討論兩岸關係問題時,將焦點放在如何爭取台灣民心,向政府建議更多“有利於台胞”的工作。

  台灣代表團兩位來自台灣,早年曾在台灣生長的代表陳雲英和范增勝,向當局建言,要求給予在大陸居住達一定年限的台商,給予類似大陸居民身分證功能的證照,以方便這些台灣人在大陸的生活。

  陳雲英和范增勝還表示,現在台灣民眾更換“台胞證”時,不能沿用原來台胞證上的證號,“換證”之後在房產證、居住證、金融機構、駕駛執照等一切有關證件上產生麻煩,因此,建議大陸有關部門,應考慮“換證不換號”方式,減輕台灣人在大陸生活的困擾。

  另一名代表陳建德則建議,儘快修改台胞投資保護法和實施細則。陳建德表示,“台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已頒布多年,跟不上當前台商到大陸投資的發展現況。他建議大陸有關部門,應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適時修改。尤其是,現在部分地區台商投資區已經飽和,台資企業用地發展面臨瓶頸,可適當擴大台商投資區面積。

  台灣團代表詹高越也提出建議,涉及台商投資案件,應提升到中級人民法院或開發區法院進行審理,以更好地保障台商權益。

  范增勝和詹高越進一步建議說,大陸有關部門應採取取有效措施,方便台資中小企業融資,以落實中共對台政策;在徵收台資企業有關稅費時,應多做宣傳解釋工作,避免引發誤會。此外,還應“組織好”台商參與大陸政治生活的工作,加強台商對大陸的向心力和融入當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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