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港與內地應加強溝通,打擊走私魚活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26 09:43:32  


  中評社香港2月26日電/香港海關昨日凌晨在大嶼山赤立角碼頭,截查一艘由珠海來港的內地漁船,檢獲4,200公斤未列載貨艙單淡水魚,約值14萬元。近年來本港魚類市場風聲鶴唳,經常驗出含違禁和可致癌物質的毒魚,其中一個漏洞,就是不法分子利用流動漁船走私未經檢驗的魚來港。

  香港文匯報今日刊登社評認為,兩地有關部門應加強溝通,嚴密監管和打擊進行走私活動的流動漁船,並考慮盡快立法,將流動漁船運輸水產品來港,納入檢驗檢疫規管體系。 

  近年來屢次發現毒魚入港,去年食物安全中心抽查市面部分入口魚,在多個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及抗菌藥硝基喃,導致內地淡水魚和海產一度暫停供港。當時,粵省魚場曾叫冤,表示問題可能不是出在註冊魚場,而是運輸途中以至批銷層面,甚至是“走私魚”惹的禍。事實上,經過連串規範行動後,內地對輸港魚場監控嚴格,經內地檢疫部門檢驗合格輸港淡水魚每天少則80噸,多則120噸,兩年來一直都沒出過問題。問題出在何處?現在看來,“走私魚”確是本港食魚安全的一大威脅。 
 
  來自廣東省的消息人士估計,每天有60噸左右走私淡水魚繞過內地檢驗檢疫部門,由一些不良商販通過船或貨櫃車偷運,直接流入香港魚市。如果這個數字屬實,則走私淡水魚的數量已佔本港淡水魚消費量的一半至三分之二,問題十分嚴重。目前,在珠海市入戶的港澳流動漁船有2000餘艘,佔全省六個市港澳流動漁船總數的50%左右。由於流動漁船不從國家設定的正規口岸出入,而是來往於各個漁港之間,因此對流動漁民的監管也沒有具體措施。同時,流動漁船是打魚並不涉及出口,所以不會經過檢疫部門監管。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流動漁船不受監管的漏洞,大量走私魚來港,甚至在魚類統營處的碼頭公然登岸。 
 
  社評認為,堵塞漏洞,兩地有關部門應攜手合作,共同監管和打擊。實際上,內地檢驗檢疫部門曾提供陸路海路走私魚產品的情況給香港相關部門。香港海關已加強執法及搜查進出香港水域的船隻,以打擊非法運魚來港。這次檢獲的走私淡水魚,不僅顯示香港海關的執法成效,而且顯示兩地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合作的重要性。 

  雖然本港《進出口條例》規定,任何人士企圖出口未列載貨艙單貨物、或為走私任何物品而將船隻結構更改均屬違法。但兩地的法例對可自由往來兩地水域的流動漁船均缺乏規管,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兩地應考慮盡快立法,規定流動漁船運輸水產品來港,必須經過相關檢疫手續批准,並規定具有阻嚇性的罰則,一旦檢獲大批量走私魚,一經定罪,除可被判罰款及監禁外,還應吊銷船隻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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