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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二、二八”事件,最重要是搞清三個“是什麽”。 |
中評社香港2月26日電(評論員 李家泉)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60周年紀念已經到了。爲了表示對這一天的紀念,我翻閱了有關“二、二八”的許多歷史資料,並有感地寫了以下順口溜式的詩句:
一年一度“二、二八”,轉眼已是六十年;
深恨心存不善者,屢向傷口撒鹹鹽。
今朝紀念非往日,兩次選舉迫眼前,
藍綠磨刀聲霍霍,不知何日有寧天?
今年年底是臺灣“立委”選舉年,明年三月又是臺灣地區領導人的選舉年,加上民進党政權被陳水扁家庭及其一夥人的弊案緊緊纏身,爲擺脫困局,殺出血路,並能繼續掌控臺灣政權,許多有智之士早就預料到,民進黨必將在“二、二八”事件上大做文章。這就是歪曲事實真象,製造新的仇恨和悲情,從而爲“修憲”、“制憲”和大搞“法理台獨”,製造輿論和開闢道路,吾儕不可不倍加警惕也!
對於“二、二八”事件,我想最重要是搞清三個“是什麽”:
第一、這個事件的“大背景”是什麽。一是日本侵略者走了,但丟下的政治、經濟、社會、治安問題一大堆,流氓、地痞、浪人、黑道、失業者彼彼皆是,僅各方彙集的失業人口就有30多萬人。二是國民黨人來了,面對一個不熟悉的世界,一切爲之茫然,而且軍紀敗壞,秩序蕩然,“接收”變成了“劫收”。臺灣人民不但沒有得到失去已久的祖國母親的疼愛,而且受到了新的塗炭和蹂躪。當時的臺灣,工廠被毀,生産不足,經濟凋蔽 百業蕭條,物價飛騰,哀鴻遍野,到處充滿了危險的“火藥桶”。 “二、二八”事件就是在這個形勢下爆發的,因一件偶然的“輯私血案”,而引發成燎原之火,此乃必然中的偶然也!
第二、這個事件的“真象”是什麽。後來的“台獨”分裂主義者,把這次事件扭曲爲“族群衝突”,“文化衝突”,“外省政權濫殺本省人”,“本省人反抗外省人”,甚至說是“國家認同問題的啓始”,“台獨運動的開端”。不,完全不是。根據專家學者和有關方面的長期調研,認爲當時情勢十分混亂,既有“本省人殺外省人”,又有“外省人殺本省人”,還有“本省人殺本省人”,傷亡者也不是一些別有用心者所渲染的兩萬人、三萬人,以至十多萬人,而實際是三千多人,其中本省人和外省人各有一千多人。這次事件,是日本統治50年,以及國民黨政權接管以後各種社會矛盾的總暴發。它是臺灣人民一次規模巨大的“反暴政、爭民主、求自治”的運動,與中國大陸當時的“反獨裁、反內戰、反饑餓”運動,是一脈相承、遙相呼應的。
第三、有人扭曲事件的“企圖”是什麽。去年12月全國台聯主辦的“臺灣民情學術研討會”,對“二、二八”事件的來龍去脈作了十分詳盡的研究和分析。與會者一致認爲,臺灣的綠色政黨、“台獨”分裂主義者,他們之所以惡意炒作和操弄“二、二八”事件,並把“二、二八”事件圖騰化、政治化和工具化,主要目的是在使之爲“臺灣獨立建國”服務。有所謂“四原罪”說,一是“二、二八原罪”,二是“外省党原罪”,三是“外省人原罪”,最後是“中國人原罪”。一句話,就是把“二、二八”事件定位爲“中國人對臺灣人犯下屠殺原罪”的結論,何其荒唐!何其可惡!又何其可笑!
在臺灣,新的選舉又要到了,民進黨爲奪取選舉勝利,永保綠色執政,他們早就在醞釀一個新的陰謀,這就是在立論四個“原罪”的基層上,繼續追究“二、二八”事件的責任,追究當時國民黨領導人的責任,進而要現在的國民黨領導人承擔責任,使所有被稱爲“中國黨”或“親中共的”藍色政黨徹底喪失在臺灣重新執政的合法性。馬英九即使不被“特別費”起訴,“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也不會放過他,馬英九已被起訴後還表示要參加2008年大選,到時同樣不會放過他。這樣一來,不就又回到“綠色政黨、永遠執政、一黨獨大”了,何來“民主政黨、輪流執政”的所謂“民主政權”呢!?
總之,廝殺還在後頭,究將鹿死誰手,還待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