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勿把教育重任託付警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18 10:21:50  


  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馬來西亞《光明日報》今天發表題為“勿把教育重任託付警方”的社論,指出近十年來,馬來西亞青少年犯罪問題日益嚴重。最讓人擔心的是,青少年所涉及的犯罪案件不再是像以往般單純的因糾紛而發生毆鬥。

  社論指出,根據過去的新聞報導,可以發現,青少年現今所涉及的罪案除了群毆,還包括偷搶拐騙、性侵害甚至是殺人。

  年前,教育部長希山慕丁曾為了減輕教育部的壓力,而打算邀請警方領養一些問題學校,以監控這些學校的問題學生。過後,教育部也曾與警方聯手取締逃學並在娛樂場所遊蕩的學生。

  社論表示,雖然如此,青少年犯罪率並未因而降低。近日副教長諾奧馬又說,由於校方在面對學生逃學問題時顯得無計可施,因此教育部已向內閣建議,把處理學生紀律問題的權限納入警察法令,以通過法律管制學生的行為。

  他還強調,鞭打學生並不代表虐待他們,相反的,這是一種教育方式。毫無教育學術背景的諾奧馬口出此言並不令人訝異,只是,希望內閣切勿隨之起舞,而應聘請教育學者專家研究這項建議的可行性。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巨大工程,如果教育部動輒因校方無力處理學生問題,而把校方教育學生的責任託交其他非教育單位,如警隊,那麼,問題非但無法解決,反而將招致後遺症。

  社論稱,就以上述例子來說,如果教育部把處理學生紀律問題的責任拱手讓給警方,那麼,除了將加重警方的工作量,同時,可能也將加速學生誤入歧途。這些因為那些遭警方對付的學生很可能因為羞於面對同學而自暴自棄。

  再者,教育部與校方無力解決學生紀律問題,顯示教育部官員、相關校長或教師的能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教育部應重金禮聘教育專家學者,以重新教育這些官員、校長或教師,甚至撤換他們,而非把官員、校長或教師管教學生的責任託付他人,否則,大馬又何需教育部、校長和教師。

  社論最後指出,此外,學生之所以謂之學生,即是因為他們屬於思想未成熟及還在學習的一群,因此,教育部理應以正確及合適的教育方式把他們引向正途,而非動輒以對付成人的方式來對待犯錯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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