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居民食無魚加強合作早予解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12 10:05:11  


  中評社香港12月12日電/《大公報》今天發表社評說,特區政府食物安全中心日前抽查市面部分入口海魚,在其中老虎斑、杉斑樣本查出含有少量的抗菌藥硝基喃,而在產地來源尚未弄清之際,昨日,內地海產包括魚、蝦、蟹及貝殼類卻突然全部暫停供港,令氣氛一下子變得緊張起來。

  社評表示,在此之前,因為驗出含有孔雀石綠,廣東淡水魚已經暫停供港一段時間,問題尚未解決,眼下卻連海魚也加入“停供”之列。近年在健康飲食潮流下,魚饌已經成為市民最普遍的選擇,喜宴筵席固然少不了東星斑等貴價魚,就是一般市民日常的“餐頭餸”也少不了一碟蒸魚,特別是老人或一些長期病患者,不吃魚就沒有什麼其他可以選擇。如今淡水魚不來、海魚又絕跡,居民食無魚,酒樓食肆也無魚供應,影響可說是重大的。而對批發、運輸、零售等業界來說,損失就更是不菲了。

  由淡水魚到海魚的全面暫停供港,令人感到,粵港之間在衛生檢疫以及溝通合作上似乎出了一些問題。就以昨日的海產停供為例,事情發生得相當突然,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事前似乎並不掌握情況,只是從業界及傳媒那裡獲知停供的消息。

  社評指出,據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事後解釋,他們已經向廣東及深圳出入境檢疫局了解,得悉內地官方並沒有禁止活海產供港,只是為確保安全,加強了對供港活海產的檢驗而已。如果說“官方沒有禁止”,那麼又是誰在禁止?或是純屬業界行為?而如果說停供是為了“確保安全、加強檢查”,那麼以後又如何繼續確保供港活海產的安全?停供又是否經常會發生?

  內地淡水魚及活海產供港已經運作很長一段時間,檢疫標準及各種通報機制亦已全面建立,何以就是日前個別淡水魚樣本驗出含有微量孔雀石綠之後,情況不但沒有及時得到控制,反而越演越烈,這邊是官員日日出來公布化驗結果是多少多少毫克,那邊卻是業界不滿屢屢揹“黑鍋”而自動撤回不賣,而且風波由淡水魚“禍延”鹹水魚。在這個過程中,市民卻只能“聽官由命”、莫衷一是。

  事實是,問題的發生,原因無非兩方面,一是衛生檢疫、二是溝通機制。衛生檢疫方面,標準是粵港雙方共同訂下的,指定的供港魚場有規可依、有案可查,必須遵守。如果對標準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來討論修改,不應訴諸停供一途。但粵省魚場目前不服氣的是,可能問題不是出在產地而是運輸途中以至批銷層面,甚至是“走私魚”惹的禍,何以只是把矛頭指向他們?對此,就更需要雙方通過具體的查驗環節才能具體解決。與此同時,粵省應對魚場業界加強監督和教育,港方也應在運輸、批發、零售的層面加強抽驗,包括設立完善的進口商登記制度,清楚掌握貨源,不能出了事就只知講“毫克”,連問題產品來自何處也摸不著頭腦。

  社評表示,此次事件亦顯示,粵港雙方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溝通,本港由於傳媒壓力,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官員往往要急於回應,可能未有與粵省部門先溝通核實,於是形成“各講一套”,業界亦不知所措。這對溝通合作是不利的。當前急務,是早日恢復淡水魚及活海產的供應,進一步完善溝通機制。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