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市場化支持方式,對於部分已進入司法重整的項目,金融機構可按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原則,一企一策協助推進項目複工交付。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穩妥探索通過設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規市場化化解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支持項目完工交付。
具體到在“保交樓”金融服務方面,《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半年內,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根據《通知》要求,只要是財務總體健康、短期面臨困難的企業,都享受債券增信支持,且有困難償還的,明確了可以展期,有國資背景的企業做增信,債券購置,相當於信用注入、定向現金流注入,市場對風險的擔心可以打消。
此外,《通知》還在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融資渠道給予指導,鼓勵商業銀行發行支持住房租賃金融債券,籌集資金用於増加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和經營性貸款投放,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李宇嘉認:“根本上講,希望穩妥推進去杠杆的進程、降低風險處置的影響,穩定市場預期,特別是保障民生不受衝擊,最終實現房地產平穩。因此,該《通知》發布後,有望糾偏過度信貸緊縮,緩減流動性陷阱。”
涉房融資政策利好信號頻現
事實上,在此次金融十六條措施曝光之前,市場已有涉及房地產融資等政策的信號出現。 |